1、交教科字 201844 号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黑恶势力,根据中共交口县委、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交发 201810 号)要求,决定从 现 在起到 2020 年底,在全系统开展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县委安排,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 结
2、 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2 -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二、工作目标坚决做到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信息全部排查,有关线索全部上报,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确保涉校黑恶势力全部打掉、 “保护伞 ”全部挖出,长效机制全部健全。 坚决做到行业管理明显加强,系统各校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三、涉教领域打击重点(一)威胁学校制度安全特别是向学校政治领域渗透的
3、黑恶势力;(二)教唆、强迫未成年人从事卖淫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三)强迫、威胁未成年人在交通要道、城区人员密集场所乞讨的幕后操控者;(四)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师生、大恶不犯、小恶不断、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五)策划、组织、煽动在职人员或原民办代教群体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妨害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办公、教学秩序的“恶势力” ;(六)盘踞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正- 3 -常教学环境的黑恶势力;(七)在学校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无理阻挠、或以恐吓滋扰、聚群造事等软暴力方式向学校谋求非法利益的恶势力;(八)领域内黑恶势力“保
4、护伞” 。四、实施步骤及职责任务第一阶段(2018 年 3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宣传发动,营造专项斗争活动氛围。第二阶段(2018 年 4月至年底):组织开展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信息排查;依照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对发现的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违法犯罪线索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第三阶段(2019 年2020 年):建立健全遏制涉教领域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全体师生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五、工作机制(一)强化宣传发
5、动,营造积极氛围。(二)建立线索摸排机制,以校为单位,对 2015 年以来的黑恶线索组织排查;对摸排出的线索,要全部建立台账,及时报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六、组织领导成立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 4 -组长:李冬志 教科局局长副组长:宋福喜 教科局副局长杜泉生 教科局副局长赵洪林 教科局副局长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各校(园)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万常兼任七、职责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局长是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校长是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二)加大经费保障,确保所需经费。(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发现不及时、上报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责任人严肃问责。交口县教育科技局2018 年 3 月 21 日抄送:吕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政府办。交口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1 日印- 5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