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一、处理方法 (1)将合并视为购买交易行为; (2)购买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记录所收到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 (3)采用“购买法”进行处理; (4)购买方存在购买价格(购买成本); (5)被购买方有新的计价基础-按公允价值反映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项目。第四节-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购买方当年净收益包括当年本身所实现的净收益以及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后当年实现的净收益中购买方应享有的部分。 (7)购买方的留存收益有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能增加;被购买方的留存收益也不能转入购买方。第四节-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二、会计处理的总体思路 确定购买方 确定购买日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 将合并成本在所取得的资产和负债间分配 合并差额的处理 购买日合并报表的编制第四节-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一)购买日的确定 购买日-购买方实际获得被购买方控制权或净资产的日期; *参考有关条件确定* 购买协议是否经股东大会批准(国有需“国有资产管理”) 有关资产的划转手续(产权交易手续) 购买价款的支付(50%以上,有能力支付剩余) 控制权的转移等(包括:财务、经营政策、收益、风险)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