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8合同编号:【 】项目分销渠道合同有限公司2015 年 月 日2 / 8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电话: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政编号: 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炫立方】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1、甲方指定乙方为渠道分销方,对甲方位于 所开发【炫立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进行渠道分销工作。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 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 )
2、;总建筑面积共约 平方米。第二条、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第三条、销售价格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第四条、合作模式3 / 8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纪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人员框架: 项目经理
3、 名,驻场主管 名。服务费用标准: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五条、 客户归属确认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 (格式详见附件一) 。乙方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 日。客户由乙方销售人员或乙方委托的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场,并填写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 (格式详见附件二) ,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2、 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
4、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仅限客户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 ,不因更名而影响业绩的认定,仍视为乙方推荐客户并计入乙方业绩,但不重复计取渠道分销佣金。4、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乙方推荐成功:(1)乙方推荐的客户,填写客户确认单并经甲方确认;(2)客户签订正式的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3)A、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则交齐全部房款;B、客户选择分期和按揭付款方式时则交齐案场制定的首期房款
5、(全部统一) ,并签定还款协议书。5、如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就客户确认发生争议的,按客户确认单上的甲方签署日期的先后为准。6、合同期内,乙方可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对甲方提供阶段性的渠道增效服务。但乙方付费类资源,如 及同类型电商平台,通过该类平台系统及电话专线录入的所有客户相关信息及后期成交业绩均应归属乙方。乙方付费类资源如甲方有需求,经双方达成统一意见后,可配合甲方进行相关合作。4 / 8第六条、 服务佣金及支付1、乙方在客户认购时向客户直接收取团购信息服务费,作为渠道分销佣金。如客户未成交,则乙方负责在一周内退回客户团购信息服务费。如客户在认购后、网签前发生退房,经甲方确认并提供退房资料后,由
6、乙方全额返还客户所缴纳电商费用。网签后发生退房的,是否退还客户所缴纳的电商费用由乙方与客户自行约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如乙方推荐客户在本协议终止后再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甲方认可该客户有效期最长可延迟至 60 日,后续相关销售服务由甲方 人员跟进,由乙方直接向客户收取分销佣金,即电商费用。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保证该项目具有合法的销售手续。2、 甲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宣传资料设计稿(DM 单、展架、海报等) ,并分配至乙方,由乙方协助后期发放。3、 甲方应向乙方传达项目信息,遇有项目进行价格、折扣、销售条件变更等,应与乙方驻场人员进行沟通,甲方承诺全场统一。4、 甲方在该项目接待
7、处设专门客服人员负责与乙方对接,对乙方带看客户进行核实并签章确认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 。5、 甲方或甲方授权人负责签章确认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 ,需负责安排客户接待并督促签约等后续工作。同时,需配合乙方看房及为客户办理签约、收款、入住、产权证等相关事宜。6、 甲方可应乙方需求提供专属团购日、专场团购等活动,并提供相应的团购优惠政策、活动场地及所有宣传资料等相关支持。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1、乙方采取外场渠道销售的营销模式,即乙方整合自有的包含但不限于线上媒体资源、线下经纪门店、客户开发渠道等合法路径,为案场输送客源。1、 乙方可利用自身的资源及平台优势,为本项目定期提供渠道增效服务。2、 乙方须根据
8、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以及超范围的承诺,如果因此造成客户与甲方产生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5 / 83、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客户确认及对接流程,同甲方一起进行客户对接及确认工作的落实与监督。4、 合作期间,乙方经纪人带客户至售楼处需遵守案场管理制度,保证案场秩序,不得在案场发出与本案销售无关的言论和行为。5、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串通甲方销售人员截取甲方客户,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6、 同时乙方按照甲方政策负责和购房意向客户签订团购推荐单 ,向购房客户收取团购信息服务费。7、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
9、、 合同的终止、变更及违约责任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2、合作期间一方出现重大失误或违约行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及其社会形象,受害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第十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壹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附件:附件一:客户对接确认流程附件二: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附件三: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6
10、/ 8以下为签署页: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5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15 年 月 日7 / 8附件一:客户对接确认流程客户登记和判定流程带看(接访)流程渠道公司驻场负责人否重客重客判定是否重客(驻场客服)推荐客户甲方判定是否重客与甲方客户管理系统核对确认并反馈备案(驻场客服)客户信息录入(驻场客服)工具表单:附件二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三方签字)分配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来访客户预登记和确认与客户台账核对录入分销公司系统,微信/短信/电话登记电话号码成功接待并反馈否客户对接确认流程甲方 说明分销渠道公司8 / 8附件二: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客户姓名 客户电话其他联系人信息首访日期 身份证号推荐人姓名 推荐人电话开发商客服确认 开发商营销部确认案场 置业顾问 推荐人 渠道附件三: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项目推荐客户成交确认单客户姓名 首次到访时间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购买房号认购时间 签约时间外场渠道对接人签字:房江湖案场对接人签字:开发商对接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