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济 法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掌握重点: 经济法概念 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 经济法的主体; 经济法主体行为;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 (一)词源考 (二)实践考 (三)理论考 (一)词源考 1、摩莱里(Morelly ) 摩莱里在其自然法典 (1755年)第四篇“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图”描绘“法律草案”的第二部分,使用了“分配法或经济法”的名称。 该部分总共有12条,主要是有关未来公有制社会的“自然产品或人工产品的分配”。 2、德萨米(Dezamy) 德萨米在其公有法典(18421843分册刊行)的第三章使用了“分配法或经济法”名称。 其基本思想是:主张实行公有制;认为公有制的最好形式是公社;认为最好的分配方式是按比例的平等分配;主张建立没有贸易的社会制度;重视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等。 3、蒲鲁东(P.J.Proudhon) 蒲鲁东在其 论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 (1865)中论述到:法律应当通过普遍和解来解决社会生活矛盾,为此需要改组社会,由“经济法”来构成新社会组织的基础。因为公法会造成政府过多的限制经济自由,私法则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