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观看【非常欢迎观看本文档】国都证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培训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总体介绍二、代销金融产品系列法律法规培训三、代销金融产品公司制度培训(分三节进行)培训大纲3第一讲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总体介绍2013年5月8日一、代销金融产品的定义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二、代销范围和代销资格的取得 1.代销范围 公司可以代销在境内发行,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各类金融产品。 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禁止、暂停发行或者正处在清理整顿中的金融产品以及产品设计存在明显缺陷和风险隐患的金融产品,证券公司不得代销。 考虑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机关和监管规则尚不确定,因此,暂不纳入证券公司代销范围。 2.公司代销资格的取得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监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公司已于2013年2月4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