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处理厂工艺设计第一节 设计步骤、要求和设计原则 一、基本建设程序 (1 )项目建议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4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进行初步设计。 (5 )初步设计经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6 )组织施工,并根据工程进度,做好生产准备;第一节 设计步骤、要求和设计原则 一、基本建设程序 (7 )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 (8 )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 一般为两年) ,进行项目后评价。第一节 设计步骤、要求和设计原则 二、设计原则 水处理构筑物生产能力,应 以最高日供水量加水厂自用水量进行设计,并以水质最不利情况进行校核。 水厂应按近期设计,考虑远期发展。 水厂设计中应考虑各构筑物和设备检修、清洗及部分停止工作时仍能满足供水要求。 水厂自动化程度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设计中必须遵守设计规范的规定。第二节 给水构筑物设计流量一. 取水及水厂构筑物流量计算以地表水为水源时, 采用下式计算: 当以地下水为水源时, 一级泵房按最高日平均时流量, 采用下式计算( 水厂自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