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乡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生活超市 承包经营权项目 竞价 文件 采 购 人:金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一 八 年 一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告 . 2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及前附表 . 4 一、前附表 . 4 二、说明 . 6 三、 评审方法 . 7 四、授予合同 . 7 五、解释权 . 8 第三章 项目说明 . 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2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 16 附件一 :报 价 一 览 表 . 16 附件二 : 二 次 报 价 一 览 表 . 17 附件三: 经营者 资格证明 . 18 授权委托书 . 19 附件四:保证
2、金 . 20 2 第一章 重新招标 公告 受金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 金乡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生活超市 承包经营权项目 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承包。欢迎前来洽谈。 一、项目名称: 金乡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生活超市 承包经营权项目 二、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 金乡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生活超市 承包经营权项目 ,位于院区东大门南侧 ,实用面积 33.2 平方米,水电齐全,安装水表、电表 。 三、经营年限: 叁年(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1 月 ,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1、承包方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 有销售等相关经营资格 ; 2、承包方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 经营活动 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 3、 承包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具有销售等相关经营资格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等 ; 4、承包方须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最低限价: 1 万元 /年 ,低于者废标。 六、竞价方式: 此次竞标 采取公开竞价形式,两次报价,若第一次报价全部低于底价,投标者重新报价;若第一次报价有高于底价的投标者,取前三名再进行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次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高价成交。若报价相同,
4、以不低于上次报价进行再次报价竞标。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 2018 年 01 月 10 日 17:30 时 (北京时间 )。 报名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金乡县文峰东路、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 报名时须携带: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 许可证 、 经营者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者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等以上证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八 、递交 报价 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01 月 11 日 08:30-09:00 时 (北京时间 ) 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
5、心 (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 3 九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01 月 11 日 09:00 时 (北京时间 ) 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 十、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甲方或代理机构 1、甲方:金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金乡县崇文大道附近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15553709699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乡县金司路西百兴路北侧 联 系 人:杨田田 联系电话: 0537-8718517/6552758 3、见证单位: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贾科
6、长 联系电话: 0537-8773220 地址: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山东至 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01 月 03 日 4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金乡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生活超市 承包经营权项目 2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 金乡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生活超市 承包经营权项目 ,位于院区东大门南侧 ,实用面积 33.2 平方米,水电齐全,安装水表、电表。 3 最低限价 标底为 1 万元 /年 ,低于者废标。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7 开标时间及地 点 时间:
7、 2018 年 01 月 11 日 09:00 时 (北京 时间) 地点: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金乡县文峰路东段,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 8 水电暖费 缴纳方式 甲方总务科负责抄表(每月 3 号前抄上月的水电表码,两人共同经办),填写服务中心 生活超市 水电费缴纳通知单,核算应缴的水电数额,总务科两名经办人和科主任签字后报院财务科,同时通知乙方缴纳。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 3 日内交院财务科,水电费价格按院缴纳的标准执行。供暖费用根据使用面积和院交价格,于每年 11 月 15 日前一次缴院财务科,否则甲方 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现行标准、规
8、范及规定。 10 经营年限 叁年(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1 月 ,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11 竞价人资格要求 1、承包方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有销售等相关经营资格 ; 2、承包方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 3、 承包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具 有销售等相关经营资格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经营许 可证等 ; 4、承包方须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5 12 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壹仟 元整(¥ 1000.00 元) 保证金
9、的递交形式: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暂不接受超级网银)。 开户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县支行 帐户名: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100535381350010001 竞价人应于 2018 年 01 月 11 日 09:00 时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以实时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汇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汇款单位必须与报价人一致,并应在电汇 或网银转账时注明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 于开标前凭汇款凭据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科( 0537-8773228)换取收据,否则报价不予受理。 经查实报价人有弄虚作
10、假行为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的竞价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退还方式为电汇,凭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收据退还至投标人,银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元),一次性交清后签合同。 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 违反院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 , 或承包期内将医院设备损坏 (末达到我院资产报废年限 ),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14 竞价文件费 网上自行下载, 150 元 /份,
11、开标时交于招标代理机构,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6 二、说明 1.“甲方”系指金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成交单位”系指对竞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甲方签订合同资格 的最高报价单位。 4. 合格报价单位 ( 1) 承包方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有销售等相关经营资格 ; ( 2) 承包方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 ( 3) 承包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具 有销售等相关经营资格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 4) 承包方须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5.报价 5.1 此次竞标采取公开竞价形式,两次报价,若第一次报价全部低于底价,投标者重新报价;若第 一次报价有高于底价的投标者,取前三名再进行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次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高价成交。若报价相同,以不低于上次报价进行再次报价竞标。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5.2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明显笔误除外)。 5.3 本项目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5.4 无论开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5 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
13、单位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考虑。 5.6 报价人 是否到踏勘现场,报价时竞价人的报价转让单位均视为包含踏勘现场后的全部费用。 6.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壹仟 元整(¥ 1000.00 元) 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暂不接受超级网银)。 开户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县支行 帐户名: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100535381350010001 竞价人应于 2018 年 01 月 11 日 09:00 时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以实时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汇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用
14、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汇款单位必须与报 价人一致,并应在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注明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 于开标前凭汇款凭据至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科( 0537-8773228)换取收据,7 否则报价不予受理。 经查实报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的竞价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退还方式为电汇,凭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收据退还至投标人,银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 评审方法 7.1 本次评审将采用最高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单位。所谓最高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 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单位的评审方法,即在
15、全部满足 竞价 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高报价,以最高报价的单位作为成交单位的评审方法。 7.2 此次竞标采取公开竞价形式,两次报价,若第一次报价全部低于底价,投标者重新报价;若第一次报价有高于底价的投标者,取前三名再进行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次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高价成交。若报价相同,以不低于上次报价进行再次报价竞标。 8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8.1 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2)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均 低于标底 范围的; (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2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甲方将把
16、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报价人。 四、授予合同 9. 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 成交报价人的报价行为或结果如被投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后,甲方在授予合同前,将依法拒绝其成交。 10. 确定成交报价人 10.1 甲方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报价人候选人为成交报价人,排名第一的成交报价人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甲方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报价 人候选人为成交报价人,以此类推。 10.2 确定成交结果后,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甲方将以成交通知书的方式通知成交报价人其报价被接受。 11. 签订合同 11.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竞价文
17、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11.2 由成交单位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15】299 号文件及标准给予支付。 8 12. 履约保证金 详见前附表。 五、解释权 本竞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甲方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价文件未做须知明示,甲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做出解释。 9 第三章 项目说明 为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便民生活服务,解决医院周边社会化生活配套服务不足的问题,服务中心决定充分利用东大门南侧的房屋,设置一处便民生活服务部,现公开招聘承包人 ,现将 生活超市 经营权 采取招标的方式对外承包经营。 一、 招标内容 便民
18、生活服务部承包经营权项目 ,承包期:叁年(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1 月 ,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二、 招标要求 1、承包方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 康、 有销售等相关经营资格 ; 2、承包方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 3、 承包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具有销售等相关经营资格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 4、承包方须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院方 ) 1、甲方仅提供用房一间,实用面积 33.2 平
19、方米,水电齐全,安装水表、电表。 2、甲方总务科负责抄表(每月 3 号前抄上月的水电表码,两人共同经办),填写服务中心生活服务部水电费缴纳通知单,核算应缴的水电数额,总务科两名经办人和科主任签字后报院财务科,同时通知乙方缴纳。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 3 日内交院财务科,水电费价格按院缴纳的标准执行。 3、甲方总务科负责便民生活服务部的管理和监督。 (二)乙方责任 (承包方 ) 1、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元),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院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 , 或承包期内将医院设备损坏 (末达到我院资产报废年限 ),或承包期 内不正常营业,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2、因甲方为火灾高危单位,乙方必须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整改消除,并认真做好综治、安全防范等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