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 PPP 项目协议 本 PPP 项目协议 (如下称 “本协议 ”)于 2017 年 *月 *日由以下 各 方 订立: (1) 甲 方: 珠海市公路局 (以下简称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2) 乙 1 方: 法定代表人: (3) 乙 2 方: 法定代表人: (4) 乙 3 方: 法定代表人: (5) 乙 4 方: 法定代表人: ( 如下如无特殊说明,则乙 1 方、乙 2 方 、 乙 3 方 、 乙 4 方 简称 为 “乙方 ”) 项目 协议附件目录 1、 本 PPP 项目相关 文件 及授权 2、 运维绩效 考核办法 I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定义和
2、解释 . 1.1 定义 . 1.2 解释 . 第二条 各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2.1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2.2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第三条 承诺和确认 . 3.1 本协议各方对以下事项加以声明和保证: . 3.2 乙方承诺 . 3.3 乙方确认 . 3.4 应免除甲方的责任 . 第二章 项目经营权 . 第四条 经营权 . 4.1 经营权的授予 . 4.2 合作期的延长 . 4.3 经营权的担保及转让 . 4.4 项目合作期满后的处理 . 第三章 前期工作 . 第五条 前期工作范围及费用承担 . 5.1 项目前期工作 . 5.2 前期工作费用 . 第四章 履约保障 . 第六条 履
3、约担保 . 6.1 建设履约保函 . 6.2 运营维护保函 . 6.3 移交维修保函 . 6.4 恢复履约保函的数额 . 6.5 不递交履约担保的处理 . 6.6 不当提取保函 . 第七条 强制保险 . 第八条 资金监管 . II 第五章 项目公司、资本金、注册资本及股权相关 . 第九条 项目公司、 资本金和注册资本 . 9.1 项目公司的成立 . 9.2 资本金、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 . 9.3 项目融资要求 . 9.4 项目融资文件 . 9.5 投融资监管 . 第十条 股权转让及独立董事 . 10.1 股东和股权转让的限制 . 10.2 独立董事 . 第六章 项目建设 . 第十一条
4、 项目建设要求 . 11.1 建设责任 . 11.2 建设期限 . 11.3 设备与材料采购 . 11.4 项目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 . 11.5 工程结算 . 11.6 税收及相关 . 11.7 上级政府补助 .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 . 12.1 场地范围 . 12.2 无偿使用土地的权利 . 12.3 土地使用的限制 . 12.4 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 的状况 . 12.5 有关土地状况的资料 . 12.6 甲方对项目场地的出入权 .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 . 13.1 工程变更的定义 . 13.2 工程变更的提出 . 13.3 工程变更投资认定 . 13.4 工程变更程序 . 13.5 工程变
5、更的估价原则 . 13.6 因变更所致的延误 . 第十四条 验收及运营日 . III 14.1 竣工验收 . 14.2 运营日 . 第十五条 建设的延迟、放弃和甲方介入 . 15.1 延迟 . 15.2 放弃 . 15.3 视为放弃 . 15.4 甲方介入完成建设 . 第十六条 安全保障 .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 . 第十八条 监理及其他 . 18.1 监理及费用承担 . 18.2 PPP 咨询服务及费用承担 . 第七章 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 第十九条 运营和维护要求 . 19.1 乙方的主要责任 . 19.2 运营、维护和修理记录 . 19.3 监督与检查 . 19.4 第三方养护 . 19.
6、5 项目中修、大修 . 19.6 项目增建、 改扩建或提标改造 . 19.7 运营维护承包商 . 第二十条 临时接管 . 第八章 回报机制 .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绩效考核及付费 . 21.1 可用性付费的计算与调整 . 21.2 可用性付费的支付 . 21.3 运维绩效考核 . 21.4 运营绩效付费的计算及支付 . 第二十二条 运营绩效付费的调整 . 第九章 项目移交 . 第二十三条 项目移交 . 23.1 移交范围 . 23.2 移交验收 . 23.3 备品备件 . IV 23.4 保证期 . 23.5 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 23.6 技术转让 . 23.7 人员及培训 . 23.8
7、合同期限及相关 . 23.9 移走乙方相关的物品 . 23.10 风险转移 . 23.11 移交费用和批准 . 23.12 移交委员会和移交程序 . 23.13 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 第十章 不可抗力、违约和终止 .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 24.1 不可抗力引起的终止履行 . 第二十五条 违约及赔偿 . 25.1 甲方违约及赔偿 . 25.2 乙方违约及赔偿 . 25.3 不减免和影响的事项 . 25.4 减轻损失的措施 . 25.5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 第二十六条 终止和终止补偿 . 26.1 甲方发出的终止 . 26.2 乙方发出的终止 . 26.3 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 . 26.4 协商一致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