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政策变动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华东政法大学许莉一、我国人口政策的演变过程-四个阶段一、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时受到前苏联人口政策的影响,一定程度上鼓励生育 1953年6月30日,第一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5.8亿多。 1955年3月,中央批示:“节制生育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问题。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国家、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益,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二、1962年至1969年:提倡计划生育试点阶段 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制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 1964年我国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革期间计生工作停止 1969年我国人口突破8亿 控制生育方面,上海市起步较早。上世纪50年代我国出现第一次生育高峰,上海市受制于城市资源的有限性,人口压力很大,所以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提倡晚婚晚育,但并未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只是宣传晚婚晚育,控制多胎生育三、1970年至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