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3 审查( 5 日内) 告 知 不予受理 受 理 审理:审查、 调查、鉴定 书面审理 会审会审理 听证会审理 中 止 终 止 申请延期 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申请 政策 法规 与 执法监察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及 国土资源部关于办理矿产资源行政复议案件有关意见的通知 二、执行单位: 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 三、执行标准: 执行国务院法制办 2000 年 4 月 国法函 2000 31 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试行)格式的通知 印发的复议法律文书试行格式文本。 四、工作流程:(详
2、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流程图) 法定期限: 60 日内( 情况复杂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 30 日)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 104 五、工作要求: (一)行政复议申请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3对县 级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
3、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审查与受理 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3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 止执行: (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
4、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行政复议审理 1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可以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 行政 复 议受理之日起 7 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列本或者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 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 4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5复议决定作出前,
5、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四)行政复议决定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并加盖印章。 105 3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4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5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
6、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行政复议决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 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适用的格式文书: (一)目录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 不予受理决定书 3、行政复议告知书 4、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呈批表 5、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6、责令履行通知书 7、 提出答复通知书 8、 具体行政行为 停止执行通知书 9、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10、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11、决定延期通知书 12、行政复议决定书 13、规范性
7、文件转送函 (二)格式文书文本 106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 请 人:姓名 年龄 性别 住址 (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通信邮编、联系电话;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 )。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址 (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 行政复议请求: (要求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要求确认某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责令限期履行某法定职责等) 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 申请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107 不予受理决定书 玉国土资复 (年份) 第 号 申 请 人:姓名 年龄 性别 住址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 被申请人:名称 住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写明:不服本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 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 108 行政复议告知书 玉国土复告字 第 号 (申请人
9、;公民、申请单位名称 ): 你 (你单位 ) 年 月 日对 (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向 (行政复议机关 )提出。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向 (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 (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 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法制工作机构印章 ) 109 行政复议 受理 呈批表 国土资源复立字 第 号 申请人 收到申请书 时 间 被申请人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 由 (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书归纳) 复议人员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复议机构
10、 负 责 人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局领导批示 签名: 年 月 日 110 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国土资复受字 第 号 (申请人 ;公民、申请单位名称 ): (你、你单位) 不服 (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复议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行政复议权利,遵守行政复议秩序,履行行政复议义务。 二、有权查阅被申请人、第三人提出的书面答复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有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除外)。 三、委托他人( 1 至 2 名)代为参加复议的,须提供你签名或盖
11、章(你单位盖章)的、载明委托事项、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及复议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 111 责令履行通知书 号 (被责令履行的机关 ) (申请人 )不服你机关的 (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机关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玉国土资复决 第 号 ),并于 年 月 日送达你机关,你机关至今仍未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你机关于 年 月 日前履行该行政复议决定,并将履行结果书面报告本机关。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 抄送: (申请人 ) 112 提出答复通知书 号 (被申请人 ): (申请人 )不服你机关的 (具体行政行为 )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 (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 )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申请书副本 (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 )之日起 10 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法制工作机构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