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管理學校組織架構重組及分工建議諮詢會工作人員: 林凱航校長黃耀榮副校長馮樹明副校長梁浩泉老師背景1997 教統會第七號報告書建議在2000年,全港學校應推行校本管理,達致發展優質學校教育2000 落實教統會建議新校的辦學團體及校董會須與教署簽服務合約,其中包括推行校本管理 校本管理的目的 校本管理是一套以校為本,以學生為中心,以質素為主的學校管理制度,令學校更具自主性和問責性,締造一個有利不斷進步的環境。其最終目標,在提升教學水平及改善學生的學習成果。推行校本管理的重點問責機制簡政放權簡政放權 創造空間 行政決策行政決策 資源分配資源分配 資源運用資源運用教育署 學校 建立更有效及開明的管治架構 讓各方面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學校配合本身的教育目標和發展,因應資源,建立組織架構,各科組與校長和校董會緊密溝通,就制訂和推行有關學校管理、學與教和學生事務等範疇的發展計劃,提供意見。學校清楚釐訂各科組的職權與責任,並設有機制,讓各組別有效地協調運作。教育司署質素保證科學校組織架構重組建議校董會(SchoolManagementCommittee) 組 織 :校監、一位校董、校長、三位民選教師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