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店镇沁园春景东区(三标段)总承包合同交底1 .1. 工程简介2. 工程概况3. 工期4. 质量要求5. 文明施工要求6. 安全要求7. 工程范围8 、与经营预算有关的内容2 .1. 工程简介建设单位:北京城建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设计单位:北京中联环建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二公司第二十九项目部监理单位: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咨询单位: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 .2. 工程概况4 .3. 工期3.1 计划开工日期:2014 年6 月30 日(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6 年9 月30 日,计划合同工期:824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工程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3.2 工期延误赔偿: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不足一天按一天计。延期超过2 个月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误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工程结算金额的10% 。3.3 允许延长工期的情况:1.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2. 根据本合同条件和工程的总体安排,发包人发出的延期指示,承包人有权要求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3.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