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概论101 0203概况三点击此处输入相关文本内容整体概况概况一点击此处输入相关文本内容概况二点击此处输入相关文本内容2第一章 工程监理制度第二章 监理从业人员管理第三章 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项目监理机构与监理规划第五章 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及其 风险3 第一章 工程监理制度4 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的背景 1984年1987年 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建设按国际惯例进行项目管理,1986年开工建设的西安三原高速公路工程,实行了建设监理制。5 1988年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建建字88第142号)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建设监理制。为了稳重起步,同年11月建设部有发出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绝定先在少数单位开展,起初是“八市二部”(包括上海市,北京市,南京市,电力部的水电系统和交通部的公路系统)。经过十年努力,工程监理制度在全国取得很大成绩。 在1995年12月召开的全国第六次监理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决定从199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6 199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把工程监理制度作为我国建设领域里的四项新制度之一,即项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