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区域经济分工与合作3.1 我国的区域经济格局及其特点 本部分的目的,主要是认识中国,了解我国的区域经济各具,建议同学们可能的话,可以先学学经济地理学方面的知识。先看几幅挂图。3.1.1 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 我国经济区的“三分法”,即东、中、西部划分,始于1985年11月在南昌召开的“全国地区发展战略研究工作交流会”。三大经济区由于自然条件与资源状况的不同,因而有着各自的发展特点。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面积为129.4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全部国土面积的 13.5%。东部地区背负大陆,面临海洋,地势平缓,有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龙头作用。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个省、自治区;面积为281.8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全部国土面积的29.3%。中部地区位于内陆,北有高原,南有丘陵,众多平原分布其中,是我国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 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10个省、自治区;面积为541.4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