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农业政策的制定第一节 农业政策的主体与客体一、农业政策的主体 农业政策的主体是指制定农业政策和对农业政策的制定具有影响作用的机构、团体或个人。(一)农业政策的直接主体 农业政策的直接主体就是农业政策的直接制定者。具体包括:1、立法机关n 立法机关就是被称为国会、议会或代表会议的国家机构。在我国,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制定法律。 n 立法机关所制定的农业法律同样属于农业政策的范畴。农业政策是政府有关农业活动的准则,它规定了政府作为或不作为的基本倾向,而这些准则和行为倾向一旦通过法定的程序由立法机关确定为法律,就具有了一种固定化、稳定化的特征,但是它仍然属于准则和行为倾向,就这一点来说,农业法律仍然可以被看作是农业政策。一、农业政策的主体n 立法机关总是就那些比较确定的农业政策问题制定农业法律,这就是农业政策法律化过程。n 通过农业法律所表现出来的政府对农业的倾向往往具有稳定性、普遍性的特点,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正。n 鉴于上述情况,农业法律所解决的农业政策问题只能是原则性的,而很多具体的农业政策问题还不能通过立法机关来解决。2、行政机关n 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