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基本权利吴童霖小组五(2)班儿 童18周岁以下的任何人*儿童是特殊阶段的人*在我国,相当于“未成年人”的概念 问题 儿童到底有没有权利? 儿童权利相关法律的探寻国际上 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部各国保护儿童的标准性的国际法律文书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批准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迄今历史上规范儿童权利内容最丰富、最全面的一项公约我国1990年:中国签署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12月29日:中国批准加入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4月1日:该公约对我国生效。1995年3月:提交首次公约履行报告1996年6月:接受儿童权利委员会的评议2003年:提交第二次公约的履行报告2005年9月:接受儿童权利委员会的第二次评议儿童权利公约赋予儿童如下四个方面的权利:儿童有哪些权利?生存权 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生存权1)生命权:指儿童与生俱来的拥有生命的权利。2)健康权:指儿童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如享有医疗、保健和康复设施的权利。3)生活保障权:指儿童有获得足够的食物、拥有一定的住所以及获得其他生活基本保障的权利。 生存权,是儿童作为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