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冢城小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冢城小学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如下:一、总体要求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二、排查整治重点(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
2、罪行为;(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五)学生欺凌行为;(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三、安全防范措施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一)加强人防。实施平安校园“素质固安”工程,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每年至少举办 1 期安全培训班,普及师生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加强
3、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二)加强物防。根据“学校门卫每人配备防暴头盔、2 个防护盾牌、防刺手套、橡胶警棍、强光手电、喷雾剂、钢叉”的标准,配齐用好各项物防设施。(三)加强技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配齐电子监控、联网报警设施,校园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学校门口、周边围墙、教室、办公室、图书室、操场等重点部位。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四、工作联动机制(一)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联合公安部
4、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二)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聘请配备法治副校长,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制副校长定期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督促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三)联网监控报警机制。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四)信息报告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将发现掌握的线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黑势力强揽工程,侵害师生财产安全,或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当地教
5、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及时有效处置。(五)排查、移交、报送机制。建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报送制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移交反馈,学校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集中研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5 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安机关,对渎职、腐败、 “保护伞”等问题线索,5 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五、组织领导与责任追究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冢城小学2018 年 9 月 1 日冢城小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冢城小学2018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