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社会保险 1教学目标:1、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知识;2、掌握社会保险的种类、待遇;3、懂得利用劳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2案例引入:小高2007年高中毕业后,受聘于一家城镇私营企业工作。企业老板告诉他:公司每月在工资以外再支付给他200元,由他自己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小高感觉比较划算,因为他想:自己还年轻,是否办理养老保险无所谓,只要退休前缴纳满15年,同样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企业每月支付给他200元,相当于自己增加了200元收入。问题讨论:1、小高公司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2、该公司依法应该为小高办理哪些社会保险?3、你赞成小高的想法吗,为什么?3年轻人对社会保险认识的几个误区:v 1)我现在还年轻,退休是几十年以后的事,现在不用考虑那么早v 2)社会保险就是“三险一金”。v 3)我的工作地点不稳定,可能是南方呆上几年就回河南工作了,那我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转移吗?4一、什么是社会保险v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