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点符号按格书写的基本规范 标点符号的书写格式是相当重要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中,对标点符号行款格式的规定是这样的: 1 、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2 、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3 、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中间不能断开。连接号和间隔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这四种符号上下居中。 4 、着重号、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下边,可以随字移行。 以上都是针对横行文稿的标点符号书写格式而言的。直行文稿的标点符号的使用略有不同。但现在一般手书中不太用,此不赘述。 标点符号用法中虽然有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只是比较笼统地谈了“一般”情况,具体到按格书写时,还是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下面分别以图片展示之。 一、点号的一般书写格式 1. 在格中居左偏下的点号的书写位置如下图: 2. 问号、叹号的书写位置如下图: 二、标号的一般书写格式1. 引号、书名号的书写位置如下图 上引号写在格子的右上角,并要紧贴标示的文字;下引号写在格子的左上角,也要紧贴所标示的文字。上引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