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总[2014]42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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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水 利 部 文 件水总2014429 号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武警水电指挥部: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建设与投资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造价管理和完善定额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我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组织编制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次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包括工程部分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2002 年发布的水2利工程设

2、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2009 年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补偿投资概(估)算内容)同时废止。工程部分概(估)算编制规定与现行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 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等定额配套使用。本次发布的编制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附件: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工程部分)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水利部2014 年 12 月 19 日水利部办公厅 2015 年 1 月 20 日印发23附件 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工程部分)第一章 工程分类

3、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参见附录 1。灌溉工程(1)指设计流量5m 3/s 的灌溉工程(工程等级标准参见附录 1) ,灌溉工程(2)指设计流量5m 3/s 的灌溉工程和田间工程。2、水利工程概算项目划分为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分。具体划分如下:水利工程水库水电站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供水工程灌溉工程(1)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枢纽工程河道工程水利工程概算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工业企业补偿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

4、农村部分补偿引水工程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灌溉工程(2)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城(集)镇部分补偿专业项目补偿防护工程库底清理其他费用4(3)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4)本规定以后章节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部分概算,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应分别执行相应编制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第二节 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

5、金筹措方案;7、其他。5第二章 概算文件组成内容概算文件包括设计概算报告(正件) 、附件、投资对比分析报告。第一节 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概算包括: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等。2、投资主要指标投资主要指标包括: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以及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指标的采用依据

6、。(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根据工程特性表编制,反映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二、工程概算总表工程概算总表应汇总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概算表。三、工程部分概算表和概算附表1、概算表(1)工程部分总概算表(2)建筑工程概算表(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4)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5)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6)独立费用概算表(7)分年度投资表(8)资金流量表(枢纽工程)2、概算附表(1)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2)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6(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4)次要

7、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5)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6)主要工程量汇总表(7)主要材料量汇总表(8)工时数量汇总表第二节 概算附件组成内容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2、主要材料运输费用计算表。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4、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5、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6、施工用风价格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7、补充定额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8、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9、砂石料单价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0、混凝土材料单价计算表11、建筑工程单价表12、安装工程单价表13、主要设备运杂费率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14、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计算书(附

8、计算说明) 。15、独立费用计算书(勘测设计费可另附计算书) 。16、分年度投资计算表17、资金流量计算表18、价差预备费计算表19、建设期融资利息计算书(附计算说明) 。20、计算人工、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和费用依据的有关文件、询价报价资料及其他。第三节 投资对比分析报告应从价格变动、项目及工程量调整、国家政策性变化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说明初步设计阶段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与项目建设书阶段)相比较的投资变化原因和结论,编写投资对比分析报告。工程部分报告应包括以下附表:(1)总投资对比表。(2)主要工程量对比表。(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对比表。(4)其他相关表格。投资对比分析报告应汇

9、总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各部分对比分析内容。注:(1)设计概算报告(正件) 、投资对比分析报告可单独成册,也可作为初步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章节)的相关内容。7(2)设计概算附件宜单独成册,并应随初步设计文件报审。8第三章 项目组成和项目划分第一节 项目组成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一、枢纽工程指水利枢纽建筑物、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和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含引水工程的水源工程)。包括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泵站)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工程、鱼道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其中档水工程等前七项为主体建筑工程。(1)挡水工程。包括挡水的各

10、类坝(闸)工程。(2)泄洪工程。包括溢洪道、泄洪洞、冲沙孔(洞) 、放空洞、泄洪闸等工程。(3)引水工程。包括发电引水明渠、进水口、隧洞、调压井、高压管道等工程。(4)发电厂(泵站)工程。包括地面、地下各类发电厂(泵站)工程。(5)升压变电站工程。包括升压变电站、开关站等工程。(6)航运工程。包括上下游引航道、船闸、升船机等工程。(7)鱼道工程。根据枢纽建筑物布置情况,可独立列项。与拦河坝相结合的,也可作为拦河坝工程的组成部分。(8)交通工程。包括上坝、进厂、对外等场内外永久公路,以及桥梁、交通隧道、铁路、码头等工程。(9)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为生产运行服务的永久性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值班

11、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10)供电设施工程。指工程生产运行供电需要架设的输电线路及变配电工程。(11)其他建筑工程。包括安全监测设施工程,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闸、泵站)区供水、供热、排水等公用设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水文、泥沙监测设施工程,水情自动测报工程及其他。二、引水工程指供水工程、调水工程和灌溉工程(1) 。包括渠(管)道工程、建筑物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1)渠(管)道工程。包括明渠、输水管道工程,以及渠(管)道附属小型建筑物(如观测测量设施,调压减压设施、检修设施)等。(2)建筑物工程。指渠系建筑物、交叉建筑物工程

12、,包括泵站、水闸、渡槽、隧洞、箱涵(暗渠) 、倒虹吸、跌水、动能回收电站、调蓄水库、排水涵(槽) 、公路(铁路)交叉(穿越)建筑物等。建筑物类别根据工程设计确定。工程规模较大的建筑物可以作为一级项目单独列示。(3)交通工程。指永久性对外公路、运行管理维护道路等工程。(4)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为生产运行服务的永久性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用房、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9(5)供电设施工程。指工程生产运行供电需要架设的输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工程。(6)其他建筑工程。包括安全监测设施工程,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闸、泵站)区供水、供热、排水等公用设施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

13、,水文、泥沙监测设施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工程及其他。三、河道工程指堤防修建与加固工程、河湖整治工程以及灌溉工程(2) 。包括河湖整治与堤防工程、灌溉及田间渠(管)道工程、建筑物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1)河湖整治与堤防工程。包括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等。(2)灌溉及田间渠(管)道工程。包括明渠、输配水管道、排水沟(渠、管)工程、渠(管)道附属小型建筑物(如观测测量设施、调压减压设施、检修设施) 、田间土地平整等。(3)建筑物工程。包括水闸、泵站工程、田间工程机井、灌溉塘坝工程等。(4)交通工程。指永久性对外公路、运行管理维护道路等工程。(5)

14、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为生产运行服务的永久性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用房、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6)供电设施工程。指工程生产运行供电需要架设的输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工程。(7)其他建筑工程。包括安全监测设施工程,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闸、泵站)区供水、供热、排水等公用设施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水文、泥沙监测设施工程及其他。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一、枢纽工程指构成枢纽工程固定资产的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本部分由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三项组成。大型泵站和大型拦河水闸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划分参考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划

15、分方法。(1)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水轮机、发电机、主阀、起重机、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2)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一次拉线等设备及安装工程。(3)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通信设备、通风采暖设备、机修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管理自动化系统、全厂接地及保护网,电梯,坝区馈电设备,厂坝区供水、排水、供热设备,水文、泥沙监测设备,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视频安防监控设备,安全监测设备,消防设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交通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二、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指构成该工程固定资产的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一般包括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

16、、水闸设备及安装工程、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供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四项组成。(1)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水泵、电动机、主阀、起重设备、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2)水闸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电气一次设备及电气二次设备及安装工程。(3)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其组成内容可参照枢纽工程的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供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供电、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0(4)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通信设备、通风采暖设备、机修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管理自动化系统、全厂接地及保护网,坝(闸、泵站)区供水、排水、供热设备,水文、泥沙

17、监测设备,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视频安防监控设备,安全监测设备,消防设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交通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灌溉田间工程还包括首部设备及安装工程、田间灌溉设施及安装工程等。(1)首部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过滤、施肥、控制调节、计量等设备及安装工程等。(2)田间灌水设施及安装工程。包括田间喷灌、微灌等全部灌水设施及安装工程。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指构成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和河道工程固定资产的全部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闸门、启闭机、拦污设备、升船机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水电站(泵站等)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和其他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的一级项目应与建

18、筑工程的一级项目相对应。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指为辅助主体工程施工所必须修建的生产和生活用临时性工程。本部分组成内容如下:(1)导流工程。包括导流明渠、导流洞、施工围堰、蓄水期下游断流补偿设施、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2)施工交通工程。包括施工现场内外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临时交通工程,如:公路、铁路、桥梁、施工支洞、码头、转运站等。(3)施工场外供电工程。包括从现有电网向施工现场供电的高压输电线路(枢纽工程 35kV 及以上等级;引水工程、河道工程 10kV 及以上等级;掘进机施工专用供电线路) 、施工变(配)电设施设备(场内除外)工程。(4)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指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造的临时房屋

19、,包括施工仓库、办公及生活、文化福利建筑及所需的配套设施工程。(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指除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场外供电、施工房屋建筑、缆机平台、掘进机泥水处理系统和管片预制系统土建设施以外的施工临时工程。主要包括施工供水(大型泵房及干管) 、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大型机械安装拆卸、防汛、防冰、施工排水、施工通信等工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单独列示缆机平台、掘进机泥水处理系统和管片预制系统土建设施等项目。施工排水指基坑排水、河道降水等,包括排水工程建设及运行费。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本部分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和其他六项组成。(1)建设管理费。(2)工程建设监理费。(3)联合试运转费。(4)生产准备费。包括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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