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福州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特向公众发布福州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规划概况1、福州新区概况福州新区是 2015 年 8 月 30 日国务院批复成立的国家级新区。国家对福州新区定位为“三区一门户一基地”,即: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的现代化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2、规划范围规划区:面积 800km(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 4 个县(市)区 26 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规划
2、控制区:面积 1892km(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连江、罗源 6 个县(市)区 64 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3、用地规模规划至 2020 年:规划区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为基础,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约 240km。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170km,农村居民点 70km。规划至 2035 年:规划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约 341km,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281km,农村居民点 60km。4、总体发展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海峡、
3、海丝、海洋“三海”跨越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路径,充分释放国家新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区、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五区叠加”政策效应,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区毗邻”优势,强化引擎作用,将新区打造成为国家对外开放新门户、省会扩能提级新区域、福州东进南下主战场,实现促进民族融合、引领区域转型、推动城市跨越的国家新区历史使命。5、规划结构与功能布局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规划控制区整体形成“一屏两带七廊”的海湾型生态安全格局。2一屏为西部山体屏障,两带为贯穿南北形成的中部山林生态带、东部滨海蓝色海岸带,“七廊”为横跨东西形
4、成的七条山海生态通廊。空间结构:结合特有的滨海特色,规划区构建“一心五组团”的空间结构,五组团包括三江口、闽江口、滨海新城、福清湾、江阴湾 5 个核心组团,其中三江口、闽江口、滨海新城 3 个组团组成新区核心区,。规划区内福清湾、江阴湾 2 个和规划控制区内福清城区 3 个组团为构成新区的南翼发展区。,规划控制区还包括南翼发展区的福清城区组团和北翼发展区规划控制区内的罗源湾北岸、罗源湾南岸、连江城区 3 个组团构成新区的北翼发展区。分区指引:规划区的新区的核心区发展为福州科技文化创意中心、海峡两岸及福州新区服务中枢;新区规划区的南翼发展区发展为区域中心港、临港产业集聚区;新区的规划控制区的北翼
5、发展区发展为循环经济示范区、现代航运物流基地。产业空间组织:新区的规划区的核心区强化综合服务和临空经济职能,依托滨海新城、三江口两大服务中心,发展金融、会议会展、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依托数字福建产业园、临空经济区等产业载体,重点发展大数据、临空高端制造业。新区的规划区的南翼发展区强化高端临港制造、蓝色经济职能,依托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阴经济开发区、闽台蓝色产业园、元洪投资区、福州保税区等空间载体,重点发展高端制造、海洋装备制造、新能源、航运服务、现代物流等产业。新区规划控制区的北翼发展区强化高端临港制造职能,依托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罗源经济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等空间载体,重点发展临港装备制造业与
6、能源产业。6、规划人口规划至 2020 年:规划区常住人口总量达到 175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95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55%。规划至 2035 年:规划区常住人口总量达到 282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232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80%以上。7、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82035 年;近期 20182020 年;远期 20212035 年。二、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3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龙冈路 6 号联系人:林远华 联系电话:0591-83327176 邮箱:三、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羊坊 8 号
7、中国环科院 2 号楼南段 316咨询及联系人:苑魁魁 联系电话:010-84913952 邮箱:传真:010-84915238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1、评价工作程序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简本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2、评价主要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
8、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福州新区总体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1、对于福州新区总体规划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请说明主要理由;42、对目前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3、重点关心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4、对规划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议;5、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 2018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20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