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构成.本章导读 在立体构成中,造型的素材或材料本来是零散、杂乱的,只有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合理的组织安排,才能形成具有视觉美感的样式,这种规律就是形式美法则。 平面构成中的形式美法则在立体构成中都适用,立体构成中形式美法则的特殊性在于它不只是考虑心理、知觉上的美感,更注重将立体空间感建立在材料、加工、组构等物质基础上,所以说,立体构成是一种创造性很强的理性艺术活动。.第三章 立体构成形式美法则第一节 对称与均衡第二节 对比与调和第三节 节奏与韵律第四节 稳定与轻巧.一、对称二、均衡第一节 对称与均衡.一、对称 所谓对称,是指造型空间的中心两边或四周的形态相同或相等而形成的安定现象。对称形式的特点是整齐统一,具有极强的规律性。对称形态能够创造出庄重、严肃、规整、大方而稳定的静态美。.二、均衡 均衡是指形态不对称,但因量的感觉相似而形成的平衡现象,是形态的各造型要素和物理量给人的综合感觉。均衡是一种力学的平衡形式,应从形体物理上的重心平衡与心理上的视觉平衡加以理解。如果说对称是一种严肃、庄重、有条理的静态美,那么均衡则是打破静止局面,追求一种活泼、轻松的富于动感的美。.第二节 对比与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