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内容(权利义务)客体民事法律规范 民 事法律事实事件行为法律行为 引起变动事实行为回顾主要内容一、民事法律行为概念与特征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四、民事行为效力类型(一)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无效的民事行为(三)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四)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教学目的和要求1.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特征;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特征;3.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效力,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合同 合伙 结婚 民事行为 离婚 遗嘱继承 侵权行为 正当防卫 事实行为 拾得遗失物 发现埋藏物民事行为:民事主体主动为自己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 法律关系的行为。事实行为:民事主体不具有主动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 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 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即:民事行为中的权利与义务是自己设立的。 事实行为中的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设立的。 但并不是所有民事行为都能依据当事人的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只有当行为人的意思符合法律规定时才能产生法律效果。 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