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规定汇报人: 综合科 潘 莹 时 间: 2018年02月26日公务招待费1 差 旅 费2 会 议 费 培 训 费目 录CONTENTS37654 资产购置及处置 政府采购 其他财务规定2第一部分一、文件依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办201642号)公务招待费3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接待单位根据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务活动公函开展公务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对方没有公函,接待单位可以用电话记录代替。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各科室、单位要在公务接待前根据公务活动公函中告知的内容,填写市人防办接待用餐审批单,报单位负责人审批。二、公务招待费的具体要求4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公务结束后,接待单位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作为财务报销的凭据之一。4.严格公务接待经费报销审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凭派出单位公务活动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