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4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理起源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垄断组织利用其拥有的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控制市场,排斥和限制其他竞争者参与竞争,从而严重破坏竞争,窒息生产活力,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加深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加深了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也加深了经济危机,直接威胁到资本主义国家利益。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5 在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被奉为万能的市场调节,此时则表现出严重的缺陷与不足,面对市场失灵的严重现实,单纯依靠“看不见的手”即市场调节已无能为力,个别资本家之间的妥协也无济于事,因此必须伸出另一只“看得见的手”即国家之手来干预经济,而国家干预经济则主要是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和经济法律、法规来实现的。 6如: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个反托拉斯法案即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简称谢尔曼法);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 7 竞争法美国称为“反托拉斯法”,欧洲称为“竞争法”,日本称为“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