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 司 工 会 章 程第 一 章 总则一 、 为 了 适 应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需 要 , 充 分 发 挥 工 会 组织 在 维 护 员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 建 立 协 调 稳 定 的 劳 动 关 系 、 提 高 员 工 队伍 素 质 、 促 进 企 业 发 展 和 社 会 稳 定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 根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工 会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及其 他 有 关 法 规 , 特 制 定 本 章 程 。二 、 本 章 程 适 用 于 公 司 ( 以 下 统 一 称 “公 司
2、”) 。三 、 公 司 工 会 在 公 司 上 级 工 会 和 党 组 织 的 领 导 下 , 代 表 和 维护 员 工 利 益 , 依 法 独 立 自 主 地 开 展 工 作 。 四 、 公 司 工 会 依 法 履 行 维 护 、 建 设 、 参 与 、 教 育 等 社 会 职能 , 保 护 和 调 动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 充 分 发 挥 员 工 的 主 人 翁 作 用 。第 二 章 公 司 工 会 的 组 织 建 设一 、 公 司 工 会 组 织 依 法 建 立 。二 、 公 司 工 会 配 备 兼 职 工 会 工 作 人 员 。三 、 公 司 工 会 主 席 要 热 心 工 会
3、工 作 , 有 群 众 工 作 经 验 , 作 风民 主 , 廉 洁 勤 政 , 年 富 力 强 , 有 开 拓 、 奉 献 精 神 和 一 定 经 营 管 理 知识 、 组 织 领 导 能 力 的 会 员 担 任 。四 、 公 司 工 会 主 席 在 任 期 未 满 、 劳 动 合 同 期 满 时 , 可 延 续 至任 期 届 满 ; 确 因 工 作 需 要 调 动 的 , 应 事 先 征 得 公 司 上 级 工 会 和 党 组织 同 意 。五 、 公 司 应 依 法 及 时 、 足 额 向 本 公 司 工 会 拨 交 工 会 经 费 。第 三 章 公 司 工 会 的 工 作 职 责一 、
4、公 司 工 会 主 要 有 以 下 职 责 :( 一 ) 代 表 和 维 护 员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 保 证 员 工 取 得 劳 动 报酬 、 休 息 休 假 、 获 得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保 护 、 接 受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 享 受社 会 保 险 和 福 利 等 各 项 权 利 ;( 二 ) 组 织 员 工 参 加 民 主 管 理 和 民 主 监 督 , 在 制 度 上 保 证 员工 参 与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 决 策 及 监 督 , 在 涉 及 员 工 切 身 利 益 等 重 大问 题 上 代 表 员 工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 三 ) 支 持
5、 公 司 经 营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 协 助 公 司 教 育 和 组织 员 工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 提 高 职 业 道 德 和 职 业 技 能 , 遵 守 劳 动 纪 律 , 执行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规 程 ;( 四 ) 协 助 上 级 党 政 组 织 抓 好 员 工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和 企 业 文化 建 设 , 增 强 公 司 的 凝 聚 力;( 五 ) 配 合 公 司 行 政 组 织 员 工 因 地 制 宜 开 展 劳 动 竞 赛 、 合 理化 建 议 、 技 术 革 新 、 岗 位 练 兵 、 安 全 生 产 等 活 动 , 动 员 员 工 为
6、公 司多 做 贡 献 ;( 六 ) 组 织 和 参 与 员 工 董 事 、 监 事 的 提 名 、 选 举 、 更 换 工 作 ;( 七 ) 参 与 公 司 内 部 劳 动 、 人 事 、 工 资 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改 革 ; ( 八 ) 贯 彻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有 关 决 议 和 执 行 上 级 工 会 的 决 定 , 开 展工 会 各 项 活 动 ;( 九 ) 听 取 、 反 映 员 工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 关 心 员 工 的 生 活 , 帮助 员 工 解 决 困 难 , 全 心 全 意 为 员 工 服 务 。二 、 公 司 工 会 主 席 及 各 委 员 的 职
7、 责 :( 一 ) 工 会 主 席 职 责1 负 责 本 公 司 工 会 的 全 面 工 作 ;2协助、配合公司行政搞好管理和建设,维护总经理在公司工作中的权威; 3代表员工进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参与公司各层次决策和监督; 4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二)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2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负责会员建卡工作,及时、准确转移会员关系。 3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 4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5组织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
8、业经济效益。 6协同有关部门。教育员工树立“用户第一”思想,开展群众性的优质服务创最佳活动。 7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业务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业务技术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三)工会生活、女工委员职责 1搞好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活动和结对帮困工作。 2围绕党和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女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活动。 3组织女工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经常了解女工的思想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尽力为女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 (
9、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职责 1对劳动争议有关的政策精神和工作情况,做到及时上呈下达。 2认真接待有关劳动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记录,整理存档。 3凡有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按照党的政策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五)工会小组职责 1通过建立工会小组正常开展小组活动。小组活动采取学习、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其他活动等多种形式。 2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提高小组成员民主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五必访” , “五必谈”和“四互助”活动制度。 “五必访”:是指工会小组对本组员工有困难比访、有伤病必访,有生育必访、有
10、婚丧嫁娶必访、有家庭纠纷必访; “五必谈”:即对旷工、缺勤的员工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和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必谈、对有思想波动的员工必谈、对闹不团结的员工必谈、对刚入会的员工必谈; “四互助”:指思想互助、生活互助、工作互助、技术互助。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工会会员的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三)对公司不合理规定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休养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六)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
11、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二、工会会员的义务(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2、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
12、权。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4、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5、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6、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1、经费独立管理原则。 (1)经费报销时应填清楚,由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
13、销;(2)购买一次性实物报销金额在 3000 元以上的发票,由经办人、验收人、工会主席审核签名;(3)商家出具的发票内容完整;(4)用于全体会员的福利性支出不得超过当年下拨经费的 50%。2、坚持预、决算管理原则。一切经费均应纳入预算。3、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4、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6、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
14、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7、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每年一次接受同级经审委的审查。定期公布账目,接受职工代表、会员监督。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1、会员活动费。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如会员活动日、旅游活动、联欢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等方面的开支。(1)职工教育: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举办各种知识培训等。(2)文体活动,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及维修;文
15、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贴费、夜餐费等。(3)宣传活动: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的消耗用品费等。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培训所需教材、费用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等方面的费用。三、工会会费收入、经费上缴规定1、会费收入。根据会员岗位工资标准 0.5%交纳会费,在每季末 15 日前足额上缴。2、经费上缴。按工资总额 2%计提工会经费, 40%交上级工会,60%留存。四、专用基金使用管理1、困难补助费。根据工会困难补助审批程序和职工困难情况酌情给予补助,慰问伤、病职工人员,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作为其他开支。2、劳动竞赛经费。用于开展各项职工技术活动的费用,或开展竞赛活动的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