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鹏西路截污干管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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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县大鹏西路截污干管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XTJS201800060招标编号:ZKGSG-ZB-20180088 招 标 人: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日 期:2018 年 1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1.总则 .152.招标文件 .173.投标文件 .174.投标 .195.开标 .206.评标 .207.合同授予 .2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29.纪律和监督 .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1.评标方法 .282.评审标准 .283.评标程序 .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

2、式 .5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26第六章 工程建设标准和图纸 .13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6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 .13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3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41三、授权委托书 .142四、投标保证金 .143五、项目管理机构 .143六、拟分包计划表 .146七、资格审查资料 .147八、其他 .152九、承 诺 书 .153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格式 .15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 .156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 .157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 .1750第 1 章 招标公告湘潭县大鹏西路截污干管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

3、号:XTJS201800060招标编号:ZKGSG-ZB-201800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大鹏西路截污干管工程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天易发改投201745 号文件、潭天易发改投2018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商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县大鹏西路截污干管工程2.2 建设地点:湘潭县易俗河镇2.3 规 模:湘潭县大鹏西路截污干管工程为一条接入第二污水厂的管道工程,全

4、长 2222米,管径 D1000-2000mm,包含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2.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5、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根据潭公管办【2018】1 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1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

6、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I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

7、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账户信息不一致,所递交的保证金视为无效)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2018 年 1 月 24 日 2018 年 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

8、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9、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 9 时200 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 栋 2 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且相关证明须经得招标人和监督机构认可。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10、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督。电话:0731-5788802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大道 8 号联系人:陈太华电 话:13873247899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湘潭

11、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B 座 9 楼 9209 号(湘潭分公司)联系人:陈明电 话:18975296388传 真:0731-523259013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大道 8 号联 系 人:陈太华电 话:13873247899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B 座 9 楼 9209 号(湘潭分公司)联 系 人:陈明电 话:18975296388 传 真:0731-52325901 1.1.4 项目名称 湘潭

12、县大鹏西路截污干管工程1.1.5 建设地点 湘潭县易俗河镇1.1.6 工程概况湘潭县大鹏西路截污干管工程为一条接入第二污水厂的管道工程,全长 2222 米,管径 D1000-2000mm,包含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商引资)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1.3.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下达时间为准)1.3.3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

13、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须知前

14、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在此之后收到的问题将不再答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不署名形式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15 天前发布,不足

15、 15 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前发布。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 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以不署名形式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

16、网 http:/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2 月 13 日 9 时 00 分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4)入湘证明资料(仅省外企业提供) ;(5)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岗位资格

17、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10)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11)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档案查询(由湘潭检察院或当地检察院查询的原件) ;(12)

1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 3 年“类似项目”经验的情况(有效期为 36 个月,按工程竣工验收单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计算,评标时同时验证其施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二者之一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单原件) 。 (如有)(13)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如有)(1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准备一份复印件单独提交) 。说明:(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集中包装,内附原件详细清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得后补。原件不作密封要求。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

19、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4)无行贿查询函为湘潭检察院或当地检察院关于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行贿查询函。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2.1 资格审查确定方式 本项目实施开标后资格审查。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 5 月 1 日开始至 12 月 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2015 年 2 月起至 2018 年 1 月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 年(指 2015 年 2 月起至 2018 年 1 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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