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使用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1482504 上传时间:2019-03-0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4.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公车使用管理办法(2017.10.10 修订稿)1.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机动车辆使用和管理,满足和服务于生产经营需要,降低管理成本,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自有车辆及租赁车辆的使用和管理。2. 管理分工及职责2.1.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公车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监督检查,负责制定车辆年度费用预算,负责相关制度的修订与完善。2.2. 财务部负责审核年度预算及依据财务制度进行相关报销。3. 管理原则3.1. 公司车辆年度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落实。3.2. 车辆及费用由综合管理部集中管理,各部门部长调度各部门分配车辆。车辆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纳入基础工作统一

2、管理,公司车管员每月定期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考核建议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各类费用的审核及监督、考核。4. 车辆购置管理4.1.公司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应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上报购置计划,并经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集团主管部门审批。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应当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4.2.公司购置机动车辆的固定资产投资立项报工程技术集团审批,经集团批准后统一上报武钢规划发展部统一采购。4.3.公司购置机动车辆的标准按工技集团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或变相提高配置

3、标准。5. 车辆租赁管理5.1.车辆租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严禁各部门违规自行对外租赁车辆及以任何形式借用业务往来单位车辆。5.2.各部门因管理、业务用途需租赁车辆必须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经理办公会通过后,由综合管理部与出租单位签订车辆租赁合同。5.3.对外租赁车辆必须签订有效合同,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租赁手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租用武钢内部交通运输单位的车辆。严禁租用私人车辆。6. 公车日常管理6.1. 公车包括公司自有购置车辆及租赁车辆。6.2. 分配到各部门的车辆由部门部长调度,部门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检查及使用。特殊情况下应服从公司车管员的统一调配。6.3. 公司公车

4、不指定专门驾驶人员,但驾驶公司公车的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由国家交通部门颁发的正式驾照;2) 驾龄在 3 年以上的;3) 由公司统一审核认定通过并在综合管理部备案的驾驶人员。6.4. 公司领导及管理职能部门因公用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坚决杜绝专车专用现象,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抽查或检查各部门车辆使用和加油台账。6.5. 严禁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6.6. 所有公车均实行“谁使用谁登记”的原则,建立出车用车台账,采用“一车一帐” ,使用人应填写机动车使用登记台账 ,应详细记录出车时间、出车事由、驾车人姓名、还车时间等数据便于日后追溯,事后在该时段内查出的交通违章等行为应

5、由该使用人承担相应罚款处罚。6.7. 车辆加油应建立车辆加油登记台账 ,详细记录加油日期、加油金额(或加油升数) 、经办人等数据。6.8. 部门特殊用车(大货车等特殊车辆或部门车辆已不能满足部门需要)必须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由车管员统一调配。6.9. 下班时间、双休节假日期间,公车应停放在公司办公场所所属车辆停放点,经公司领导同意的维保车辆、备勤车辆、外派(驻外)车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停放在合规、安全、有保障的停车场所,如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发生一切被盗、损坏等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7. 车辆费用及报销管理7.1. 公司车辆年度费用实行预算管理,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年度费用计划。7.2. 公车

6、费用包括固定费用、行车费用,从公司车辆费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列支。7.3. 固定费用包含车辆养路费、保险费、路桥费、折旧费、车船使用税、货车营运管理及检测费等;行车费用包含维修费、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7.4. 车辆加油采取车牌号与加油卡绑定,即“一车一卡,车卡对应” ,原则上每台车按 1000 元/月核算用油费用,油费划入对应车号的加油卡里,卡内费用用完后再由公司车管员统一充值。7.5.未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各类车辆不得纳入费用预算和在费用预算额度内开支费用。7.6.各部门车辆费用报销票据必须是当年度内的有效票据,杜绝报销跨年度票据。7.7. 各部门车辆费用报销需先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报综合管理部

7、部长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财务部方可报销。7.8. 公车凡因上路行驶产生的车辆违规违章(随意乱停、加塞、违规压线掉头、不遵守信号灯指示闯红灯、超速超载行驶、车窗抛物、不礼让行人等)受到交管部门及武钢保卫部门的罚款单据一律由驾车者自行承担罚款等相应费用(车辆自身因素导致的违规处罚除外,如:尾气排放超标) 。8. 车辆安全管理8.1. 综合管理部作为公司机动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及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处理本公司的交通事故。8.2. 综合管理部配合工技集团安环科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公司内部机动车驾驶员定期参与安全专题学习,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公司车管员负责配合处理办公司交通事故。8.3. 金额较

8、大的车损事故和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由综合管理部报工技集团安环科协助处理。8.4. 驾驶本公司所属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司机必须立即与公司综合管理部车管员取得联系并按照车管员的要求进行相应现场的处理,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由车管员向工技集团安环科及时通报。8.5. 出车前当班司机应对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指示灯光、轮胎气压、转向、刹车,水(防冻液、玻璃液)电油(油路)等的目视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公司车管员上报并听从处理,当班司机有权拒绝驾驶“超载车” “故障车” 、 “隐患车”上路行驶。8.6. 因公驾驶公车外出若发生交通违章由当事司机承担罚款,因交

9、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人身伤害,经交警部门认定责任(主责或次责)在我方的,所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人身伤害先行从车辆已购保险中赔付,超过事故车辆保险赔付范围以外的由公司先行垫付,事后依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视损失大小追究当事司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款项追偿及经济处罚。如涉及我方人员工伤认定的,由公司会同工技集团安全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相关认定工作。8.7. 公车因公外出武汉市区必须向车管员申报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凡私用公车外出或擅自驶离武汉市区而造成的一切经济赔偿及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由责任人个人承担,并视损失大小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9. 车辆保养维修管理9.1.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养和维护,综合管理部负责审

10、查、确定和调整定点修理厂家,公司所属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都必须到公司指定的汽修厂进行修理。保养和维修费用不得以货币化方式发放给个人。9.2. 车辆改造性大修、事故修理和更换驾驶室内饰、发动机、变速器、底盘、空调等大部件,须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执行。9.3.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行驶过程中,发现车辆有故障和安全隐患而影响车辆驾驶时,要及时向公司车管员汇报,得到确认并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修理厂修理。修车期间由主驾司机在现场确认更换的零部件,并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对修理项目进行确认,修理完毕由主驾司机和车管员共同确认车辆运转正常后方可签字接车。9.4.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

11、及相关记录,公司车辆维修费用半年核算一次,年终考核。年度维修费标准按照车辆新旧程度划分如下:1) 6 年(含)内:3000 元/年2) 6-8(含)年内:5000 元/年3) 8-10(含)年内:8000 元/年4) 10 年以上:10000 元/年9.5.车辆送修需经过综合管理部车管员确认并报公司经理同意,由车管员负责监督控制车辆维修质量、工期,修理费用由管理部长确认。9.6.凡发生过修理费用的车辆均需建立车辆维修登记台账。9.7.车辆维修结算单由送修司机和车管员确认签字,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10.机动车辆的保险、年审及注销10.1. 公车的保险、年审及注销统一由管理部负责,车

12、管员负责具体经办,相关费用确认由管理部长审核确认。10.2. 车辆保险投保遵照武钢钢政办【2004】69 号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执行。11. 私车公用管理11.1. 私车公用管理仅对公司党政负责人适用。11.2. 公司党政负责人私车公用遵照工技集团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11.3. 在私车公用期间,除按照工技集团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使用公车的情形外,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需做好用车台账,记录使用里程,并按照每公里 1.5 元计算费用,由私车公用当事人承担(一人独摊,两人均摊,三人以上的无需承担费用) ,费用明细由车管员按月统计,从下个月的车贴中扣除。12.

13、 驻外公车管理12.1. 驻外项目部因现场工作需要配备公车的,由项目经理根据所承接项目的工程实施进度计划制订驻外公车使用计划,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12.2. 除车辆保险费用外,驻外公车所发生的加油、维修、停车费等费用均纳入相关项目成本支出。12.3. 驻外车辆保养原则上应在公司指定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特殊情况下应请示公司领导后方可在当地进行维修保养。12.4. 驻外公车往返途中费用凭有效票据实行“实报实销” 。特殊情况下驻外公车月度加油费用超出规定费用,需书面专题报告报请公司经理同意后可用现金加油,回公司后凭有效加油票据进行报销。12.5. 外地项目配备公车后原则上不再给予差旅交通补助。13.考核1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公车使用、出车、加油、停放、安全等相关记录的定期检查、抽查并组织落实相关整改工作;13.2. 对于不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的部门及个人提出考核意见并追究其责任人及所属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14. 本办法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综合管理部。用 车 记 录车牌号:序号 日期 用车时间里程表起码 用车事由 还车时间里程表止码使用人签字 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公车加油记录车牌号:序号 加油时间 加油站(所) 加油升数 加油金额 经办人签字 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资料库 > 生产营运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