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 规范(2009 年版)及暴露后免疫操作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 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 伤、舔舐 粘膜或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 伤口或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组织。第二条 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I 级:接触或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 级: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 轻微抓伤、擦 伤; 级: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 伤口或粘膜被污染。暴露分级释义I 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 接触或喂养动物2. 完好的皮肤被舔 简单说就是有接触未受伤暴露分级释义II 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2. 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简单说受伤了但没有出血 注:肉眼仔细观察暴露处皮肤有无破损, 在难以用肉眼判断时,可用酒精 擦拭暴露处,如有疼痛感 为II 级. ,无疼痛 为I 级. 不能够肯定时算II 级。暴露分级释义 III 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 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 贯穿性”表示至少已 伤及真皮层和血管, 临床表现为肉眼可见出血2. 破损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