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施工标准及验收标准一、开工交底 要求: 项目经理在接到预算部拿单通知后,应于24 小时内去预算部领取图纸预算、并签协议,同时应第一时间与设计师、客户和相应工程部经理取得联系,几方约定好开工交底时间并应及时去不能迟到。 交底应带齐相关验收工具及此工程分项责任人1 、墙地面检查墙地面空鼓开裂检查墙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2 、门窗检查有无损坏能否正常使用及时做好保护3 、水压及流量检查 水压检测 流量检测4 、拆换原有堵头预防后期施工困难5 、排水检查 排水是否通畅 原排水管是否有破损 及时加盖做好保护措施6 、原有电路检查照明线路检查插座检查7 、闭水检查闭水48 小时后到楼下观察8 、墙体打拆 对打拆部分墙体进行确认 要求出示房管局办理的打拆相关手续 承重墙体不能打拆 未经房管局办理相关打拆手续的不能打拆9 、其他成品检查 如房屋内有部分家具及客户的相关事物,双方应进行验收、清理并办理交接单 及时做好成品保护总结 项目经理作为独立工程的全面责任人,进场交底时应对以上几点进行检查验收,并与客户办理好交接确认单,一切按程序办事,对未达到施工条件的部份提出整改交接或意见。若未提出则视为此工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