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 综述为调动公司软件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软件的开发质量和开发效率,促进研发人员深入市场,及时跟踪软件产品的使用情况,在公司现有绩效考评制度基础上制定此制度。第二条 管理办法公司软件项目实行目标管理。第三条 执行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软件项目开发的人员。2)本制度适用于软件项目开发运行全生命周期,即需求调研、软件设计、软件开发及测试、软件运行维护。第四条 整体考核目标1)品质2)工期 详见软件项目立项申请表。第五条 奖金成立1、部门主管根据市场需求,填写软件项目立项申请表并经需求提出项目主管、技术总监、技术副总、董事长签字同意。2、技术副总、董事长认为可立项软件,下发软件项目立项申
2、请表填写,经技术总监、项目负责人确认工期及缺陷数目。第六条 奖金构成1、基础奖金总额:1)合同类项目:项目奖金的发放额度在项目合同签订后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所研发的软件合同金额的 8,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5,具体额度由部门经理、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协商,董事长最终确定。2)投入类项目:由公司直接投入项目,在明确项目内容后,部门经理、总工程师、技术总监计算项目人员工时,核算投入金额报技术副总、财务总监、董事长确认项目总投入额。原则上以软件投入总金额的10作为项目开发奖金。3)当发生大市场变化,需要重新确定奖金发放额度时,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经过技术总监、主任工程师、技术副总、总经理重新协商后,董事长最
3、终确定。2、奖金构成:1)项目承担部门奖励(奖励 1)奖金总金额的 60%为工期奖金;发放对象:项目设计、开发、测试参与人员。奖金总金额的 40%为品质奖金;发放对象:项目设计、开发、测试参与人员。2)应用奖金(奖励 2)应用奖金(奖励 2)= 奖励 1 的 5%-8%。发放对象:应用部参与人员。3)维护奖金(奖励 3)维护奖金(奖励 3)= 奖励 1 的 5%-8%。发放对象:运维部参与人员。4)特殊奖励(奖励 4)特殊奖励(奖励 4)= 最高为奖金总金额的 10%为特殊奖励;第七条 奖金浮动1、工期奖金:项目提前完成时,按比例增加奖金发放额度,滞后时按比例减少发放额度。增减上限为奖金基础数
4、额的 50%。比例计算方法为:浮动比例(计划工作日-实际工作日)/ 计划工作日。当增加比例大于 50时,按 50计算,当增加比例小于 -50%时,按-50% 计算。当项目未完成立项时所计划的质量目标时,此条无效。例如,项目计划用 100 天完成,项目组实际用了 80 天,确定的工期基础奖金额度为 1 万元,则浮动比例为(100-80)/100=20% ,实际实际工期奖金额度为 10000(1+20%)=12000 元。项目计划用 100 天完成,项目组实际用了 120 天,则浮动比例为(100-120)/100=-20%,实际每例的奖金额度为 10000(1-20%)=8000 元。2、品质奖
5、金:当项目未完成立项时所计划的质量目标时,按比例减少奖金发放额度,比例计算方法为:减少比例(实际缺陷数量-计划缺陷数量)/计划缺陷数量 当减少比例大于 50时,按 50计算,当减少比例小于 0 时,按 0 计算。例如,项目的计划缺陷数为 100,实际缺陷数为 120,确定的基础奖金额度为 10000 元,则减少比例为( 120-100)/100=20% ,实际每例奖金额度为 10000(1-20%)=8000 元。 开发过程中,在内部质量审核时,由于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标准等问题,被下达软件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的,每下达一次软件整改通知单,扣除项目组研发人员项目品质奖金总额度的 10。第八条 奖
6、金发放1、工期奖金:按项目进度里程碑,采用每个月度按项目完里程碑奖金数额发放;2、品质奖金:项目通过上线验收,进入试运行阶段后,经主任工程师、技术总监、技术副总验收,按品质控制要求确定品质奖金实际发放数额。由部门经理提供人员奖金表,部门主管及技术负责人一次发放50%,另外 50%作为质量保证金累积进入个人年终奖或半年奖;其余参与人员一次发放 60%,另外 40%作为质量保证金累积进入个人年终奖或半年奖;公司系统质量保证期间为 3 个月-6 个月。3、实发应用奖励(奖励 2):应用部经理核算本部门参加项目人员的工作量并进行百分制打分,确定个人发放比率,与项目工期奖励同期发放。4、运维奖励(奖励
7、3):核算本部门参加项目人员的工作量并进行百分制打分,确定个人发放比率,与项目工期奖励同期发放。5、特殊奖励:由部门主管提出特殊人员奖励名单(1-2 人),交主任工程师、技术总监、技术副总审核,提交公司董事长,由公司董事长签字一次性发放。(注明:上述奖金发放个税由个人承担)第九条 休假奖励采用项目奖励后,不再发放加班费,采用休假奖励方式调休。执行条件:1、工期奖金100%;2、品质奖金80%。 执行办法:工期提前完成的自然日/3=部门轮休日。 例如提前完成工期 10 天,工期奖金 110%,10/3=3.33 天,部门获得带薪休假天数 3 天。第十条 后续品质控制1、试运行阶段:公司系统上线试
8、运行质量阶段为 1 个月-2 个月,在系统试运行期间,以故障发生数目以及处理时间为指标测评系统运行品质,计算方法如下:1)故障缺陷发生 4 小时内解决,不累计缺陷数目;部门主管可不上报该缺陷;2)故障缺陷 4-12 小时内解决,按 0.5X 故障次数累积缺陷数目,部门主管必须上报缺陷;3)故障发生 12 小时-24 小时解决,按 1.0 系数计算缺陷数目,部门主管必须上报缺陷; 4)故障发生解决时间超过 24 小时,按 2.0 系数计算缺陷数目,部门主管必须上报缺陷; 5)故障无法解决,必须重新架构系统,一次性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6)故障瞒报,发生一次故障瞒报,一次性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奖金扣
9、除处理:1)测试人员提报:扣除项目组质量奖金直接发放到发现该缺陷的公司员工;2)用户提交:直接扣除提留质量奖励。2、正式运营阶段:如果有“一级缺陷”未在测试中或试运行阶段被发现,而在后续的正式运营中被发现的,从缺陷被发现之日起,测试人员不再获得该项目奖金,并全额扣除项目组人员的质量保证金。除“一级缺陷”以外缺陷,由部门经理指定人员维护。第十一条 工期加急免责期限项目因公司业务需要,工期明显缩短导致无法保证完整测试周期的,项目主管可按项目测试周期申请加急免责期,其最高时间长度为项目实际测试周期。第十二条 奖金重新设置当项目产品由于技术升级等原因,经公司技术副总审核通过、重新立项升级后,分配比例重新确定,奖金发放时限按新项目计算。第十三条 管理责任由于项目组备份不及时和备份管理不到位造成项目资料丢失,致使开发周期延误的,每发生一次扣发项目负责人项目奖金的 30,直至全部扣发。造成重大损失的,全部扣发项目负责人项目奖金,并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责任,是否为重大损失由技术副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