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管理特殊药品特殊药品管理 疼痛治疗 失眠治疗特殊药品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特殊药品特殊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35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另外,部分戒毒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实行特殊管理。什么是特殊药品?除此以外,在医疗机构内还有一些药品须要特殊管理管理,并且是三专管理,即专人,专柜,专登记。含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复方制剂。终止妊娠的药品需要有处方和登记。治疗男性ED的药物需要有处方权的医师开方(医务部授权)。 我院现有的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吗啡片、吗啡注射液、吗啡缓释片、羟考酮缓释片、磷酸可待片、哌替啶注射液、芬太尼注射液、瑞芬太尼注射液、舒芬太尼注射液、布桂嗪注射液、罂粟壳等。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这类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静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另一方面不规范的连续使用会产生依赖性,可以造成社会危害。精神药品依据作用强弱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我院的一类精神药品:氯胺酮注射液、麻黄碱注射液、我院的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片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