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生态类环境影响评价(要点)一、敏感保护目标及识别 一、敏感保护目标及识别二、典型生态类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二、典型生态类环境影响评价(要点)三、生态类环境影评价若干问题的探讨 三、生态类环境影评价若干问题的探讨一、敏感保护目标及识别 n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敏感保护目标常作为评价的重点,也是衡量评价工作是否深入、或是否完成任务标志。然而,敏感保护目标又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n 按照约定俗成的含义,敏感保护目标概况一切重要的、值得保护、或需要保护的目标,其中最主要的是法规已明确其保护地位的目标(法规确定的保护目标,如下表)。1、敏感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依据法律 依据法律1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环境保护法2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 环境保护法3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 环境保护法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 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环境保护法5人文遗迹、古树名木 环境保护法6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环境保护法7自然景观 环境保护法8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滨海风景游览区 海洋环境保护法9水产资源、水产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