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主要内容一、基本概念二、我国职业病危害现状三、用人单位的主要法律责任与义务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主要职责 一、基本概念 (一)职业病 1、定义 当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和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称为职业病 。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工作场所中所存在或产生的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 2、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法定职业病意义 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在治疗和休息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死亡时,均应按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劳保待遇。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 生产性毒物:如铅、汞、苯、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各种化学物质(高毒54种,一般毒物300余种)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噪声、振动 异常气温:如高温、低温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