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申报条件及统计口径相关政策解读2016年9月13日棚户区改造范围 一棚改项目申报条件 二年度计划申报程序 三开工认定标准 四开工量统计口径 五基本建成、竣工的认定和统计口径 六计划投资和完成投资额 七棚户区改造范围 一棚改项目申报条件 二年度计划申报程序 三开工认定标准 四开工量统计口径 五基本建成、竣工的认定和统计口径 六计划投资和完成投资额 七我省棚户区改造范围:位于城市(城镇)规划区内的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和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区的棚户区,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独立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采煤塌陷区居民住宅。棚户区改造范围政策解读:棚户区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2012年住建部等7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包含三层意思: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活标准要求的不断提高,棚户区标准不断变化,纳入改造的门槛不断降低、范围不断扩大,取消了区域面积或户数的限制。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棚户区改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