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办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的申请某某县财政局:我单位是于 年 月 日经中共 *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编办【20*】*号文批准成立,属桂阳县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湘财资201511 号)和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2015284 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现申请办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的资产总额为 741.5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8.28 万元,国有资产总额为 723.27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 456.
2、40万元,累计折旧 0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456.40 万元。(一)各类资产价值状况如下: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64.95 万元2、通用设备:48.36 万元3、专用设备:132.13 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 万元5、图书、档案:0 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0.96 万元(二)主要资产实物量情况如下:1、已确权土地占用面积:1097 m 22、未确权土地占用面积:0 m 23、已确权房屋建筑面积:4682.88 m 24、未确权房屋建筑面积:0 m 25、汽 车:0 辆6、专用仪器设备:37 (台/套)其中:单价 200 万元以上设备 0(台/套)(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
3、出借情况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总额为 0 万元(或我单位没有对外投资及出租出借资产情况),其中:1、对外投资 0 万元2、出租、出借 0 万元办理产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附后,如无不妥,请批准给予我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附件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一式四份)2:2014 年度财务报表;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4: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或“三定方案“)复印件;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7: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涉及土地、林地、海域、房屋、车辆等重要资产的产权证明材料;8、设置抵押、质押、留置或提供保证、定金以及资产被司法机关冻结的文件和凭证;9、涉及对外投资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批复;10、涉及资产评估事项的,应当提交财政或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注:所有附件加盖公章,同一类别的附件页数较多可以盖骑缝章)资产管理员(签字):资产管理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某某单位(公章)201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