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举方式的选择直接选举:间接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差额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等额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额等于应选名额。比较 比较 直接选举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间接选举优点 优点局限 局限性 性适用 适用范围 范围更能直接反映民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加强选民与当选者的联系不适用于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操作性复杂,组织难度大,成本太高,效率低)县及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城市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农村的村民委员会便于集中,形成决策。选举的成本较低,便于组织不能表达每一个公民的意愿县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乡以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比较 比较 等额选举 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优点 优点局限 局限性 性适用 适用范围 范围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选民可能误以为将要当选者已事先“内定”,影响参加选举的积极性。在极少数情况下才被采用。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会形成相应的竞争,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等情况发生各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