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幸福生活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城市居民自治199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农村村民自治199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居委会干部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各项工作居民监督监督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农村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基本程序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意义 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共建文明社区,共创幸福生活 增强和提高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实际本领三、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1 、基层民主自治进程回眸 1981年,在广西合寨村,村民挂出一块写着“村民委员会”字样的木牌,开始了村民自治的实践。合寨村被称为中国实行村民自治的“第一村”。 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的群众自治组织,指出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向。 1987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获得通过,村民自治进入了法治化,制度化的阶段。 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获得通过,居民委员会被确定为城市居民自治组织。 199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