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内科专业质控中心 督查内容与要求评分 2013年3月15日科室设置(10 分)人员配备(10 分)科室管理(20 分)技术技能(60 分)一、科室设置(10分)u督查内容和要求u(一)科室、床位满足功能任务需求,符合规定设置标准。u1、专科设置符合三级医院相关标准;u2、开放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的2-5%;u3、独立设置呼吸科门诊(含专科门诊)和病区,并至少设置肺部疾病诊断及治疗相关的肺功能室、纤维支气管镜室等;u4、呼吸科门诊和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u检查方式与评分标准(标准分为6分)u查阅科室设置、床位设置等相关文件资料。u要点1 有专科设置得1分;u要点2 开放床位2%得2分, 2%、20张床位得1分;未做到不得分;u要点3 二项均做到得2分;做到其中一项或两项均做不好得1分;两项均未做到或仅有一项且做不好不得分;u要点4 100m2得2分;50m2以上得1分;50m2以下不得分。u督查内容和要求u(二)诊疗科目设置满足功能任务需求,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设置标准。u检查方式与评分标准(标准分为4分)u查阅执业许可登记、医疗技术准入等相关文件资料。缺一种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