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2009年7月6日,经过三年半的试行,又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这次修改是比较大的,变电部分从原来的12章增加到15章,线路部分从原来的10章增加到13章。主要是增加了特高压、高压直流、线路施工、高处作业、起重与运输等部分内容。把原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机械部分)也都一并加到新安规中,便于进一步细化管理。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于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2005年2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两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一本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另一本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第一部分 主要修改及案例分析(总则)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第一部分 主要修改及案例分析(总则)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