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背景医疗技术管理规范性文件河北省卫计委相关要求医疗机构如何规范性管理医疗技术背景2021年3月2日,原卫生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2118号),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明确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实施准入管理。2021年5月22日发布了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2021年1月18日,制定出台了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冀卫医字20218号)2021年10月12日,调整并发布了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2021年版)(冀卫办医202139号)实施6年来,对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控伦理道德风险,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第六条机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干细胞临床研究相关费用,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广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批准临床研究项目立项后,应当在30 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进行临床研究项目备案。取消了准入审批不等于不管医疗机构该如何规范性管理文件:13 个内镜专业诊疗技术规范厘清管理范围 突出管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