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講義 ( 十四)通常訴訟程序 起訴( 一)1訴( 訴訟) 之三要素n 當事人 原告、被告n 訴之聲明 原告請求結論n 訴訟標的 原告請求權利、義務、其他事項n 功能 判斷訴之同一性( 有無變更、追加)2訴之種類n 一般程序( 通常、簡易、小額)vs. 特別程序n 財產權之訴vs. 非財產權之訴n 給付之訴、確認之訴、形成之訴3給付之訴n 定義:原告請求被告為特定給付n 內容:n 給付特定金額n 給付特定物n 作為或不作為n 為特定意思表示:ex. 命被告認領非婚生子女4n 種類 以言詞辯論終結時判斷n 現在給付之訴n 將來給付之訴n 效力:強制執行力5確認之訴n 定義:原告請求確認與被告間之特定法律關係、法律關係之基礎事實或證書真偽、其他不明確事項n 內容n 權利、特定法律關係n 法律關係之基礎事實n 證書真偽n 其他不明確事項6形成之訴n 定義:原告請求以判決宣告與被告間特定法律關係或其他事項之發生、變更、消滅n 種類n 實體法上形成之訴:ex. 民法244n 程序法上形成之訴:ex.416 IIn 效力:不需另為強制執行7問題一n 否認子女之訴(589) ex. 夫以妻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