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国际法中的个人国际法上的居民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引渡庇护第一节 国际法上的居民 一、国籍/nationality 指个人具有某个国家的公民资格或身分,与该国保持着永久法律联系,处于该国的属人管辖权之下。1 、国籍的意义 外交保护权; 管辖权; 引渡; 入境、居留、出境2 、国籍法是国内法 在突尼斯和摩洛哥的国籍法令案/theNationalityDecreesinTunisandMoroccol 国际法的现状,按照法院的观点,国籍问题大体上是一国管辖内的事项。 1930 年关于国籍法冲突的海牙公约l 第1 条每一国家按照本国的法律决定谁是其国民。该法如果符合国际公约,国际习惯以及关于国籍的普遍公认的法律原则,其他国家应予以承认。3 、每一个人都应该具有国籍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l 人人有权享有国籍。4 、相关国际立法 关于国籍法冲突的若干问题的公约 关于某种无国籍情况的议定书 关于双重国籍某种情况下兵役义务的议定书 美洲国家间国籍公约 美洲国家间关于妇女国籍的公约 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 已婚妇女国籍公约 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二、国籍的取得 1 、因出生而取得l 出生地主义;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