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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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琴房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AHZP-2016-092 招 标 人: 淮 北 师 范 大 学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七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03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10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 11 第四章 附件 12 第五章 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意见 17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琴房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 淮北市 师范大学 3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 18 万元 4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5 工期 20 个日历日

2、 6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8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9 计价方式 采用 综合单价计 价方式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 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外省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须符合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住建厅建市【 2010】 217 号文)规定的要求 11 投标人项目负责 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12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3

3、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3000 元。采用现金的方式(投标 单位将现金密封在信封内,注明投标单位、所投标段工程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截止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 1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并充分考虑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16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 件五 份(一正 四 副,纸质) 17 招标疑问提交、 疑问答复时间 投标人在 2016 年 7月 30 日 11:00 时前把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疑问给予书面解答,投标人未按照以上时间提出答疑的或不自行查阅答疑的

4、,造成错误理解和推论后果自负。 1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 地点: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8 月 1 日 10: 00 时整 (北京时间 ) 4 间 19 开标地点及时间 地点: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 2016 年 8 月 1 日 10:00 时整 (北京时间 ) 20 评标办法 简易招标法 21 招标控制价与中 标价 控制价: 179484.61 元; 中标价 =控制价 *85%+招 标 代 理费 及 清单 、 控 制价 编 制 费=179484.61*0.85+2000=154561.92 元; 投标 人投标报价不等于中标价的为

5、无效报价。 22 合同价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5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安徽省、淮北市地方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 随机抽取 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1.3 现场条件 ( 1)施工场地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 2)施工用水、电: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 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已 满足施工要求; ( 4)临时施工场地等其他: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1.4 工程概况及各标段说明: 详见工程量清单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 2、招标范围、承

6、包方式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前附表第 6 项所述。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详见前附表第 7 项所述。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 4.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借用资质投标或挂靠施工现象,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字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7、。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准备投标的项目现场并应承担踏勘现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招标人不承担有关的责任、风险和损失。 6、投标费 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6 6.2 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和 发改价格 2011534 号 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80%执行

8、;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 2007 86 号文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 80%执行。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 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第四章 附件 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

9、标文件做出澄清, 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法予以澄清。 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淮北师范大学校园网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9.1、编制依据:根据滨湖校区教育学院琴房改造要求方案及现场实测。 9.2、本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 1)、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BJ34/T-206-2005)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相关分册编制; ( 2)、依据安徽省建筑、

10、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消耗量额综合单价( 2009 营改增); ( 3)、上述规范、规定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9.3、人工费调整执行安徽省造计( 2013) 16 号文件; 9.4、税金计取按安徽省建标 2016 67 号文件规定执行; 7 9.5、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执行造价 2014 13号文件; 9.6、材料价格按照淮北市定额站发布的 2016 年 5月份信息价及市场价计入; 9.7、方案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书面联系建设单位;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 1附件 5 及 投标人 资格基

11、本条件表内全部内容 。未按此要求编制或缺少内容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打(复)印(图纸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采用胶装,不易散落, 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 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所投标段及投标文件属性(即资格标),封面落款应由投标人的基本信息组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投标人可以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标”, 并 在 密封条 的粘贴接缝处分别加盖 投标人 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000 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

12、形式,连同招标文件一同缴纳。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备选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0.2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0.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备 选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开标 11、开标 11.1 招 标

13、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出示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 (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证件不能出示或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投标企业提供的以上材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取消投(中) 标资格。 8 11.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 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 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 ( 3)验证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代理人参加)和投标承诺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然后进入

14、资格标评审阶段。 11.3 评标内容: ( 1)资格评审通过原则: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内 11项内容必须全部满足,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后审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 2)资格评审内容: 序 号 审核要素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有效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提供方式 1 投标承诺函 格式 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1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2 独立的法人 营业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 企业资质等级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

15、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复印件装订 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生产经营状态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6 履约历史 最近二年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

16、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不得作为中标单位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 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7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有效的 建造师注册 证书 及安全证书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8 拟派项目负责人动态 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9 机械

17、设备 机械设备表(见附件 5) 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机械设备表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9 10 法律法规、行政 处罚禁止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受到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内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11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 投标程序 ,不提供虚假材料 ,否则按虚假投标处

18、理 。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最终结论: 符合 不符合 注: 1、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以上 11 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证明或承诺书出具日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11.4 摇号办法: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各自取一个号码球放入摇号机,由工作人员进行随机抽取 。 首先摇出的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摇出的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共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11.5 中标人

19、的确定:招标人应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 依法 依序确定预中标人,并进行不少于 3个工作日的公示 。 11.6 招标人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原则上为五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七)合同的授予 12、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经公示满 3 日 ,未发现有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实名投诉的 ,招标人即发放中标通知书。 1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

20、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0 第二章、 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4.1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14.2 工程款支付: 考虑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施工期间不拨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决算审计报告经确认后支付至决算价款的 95%,其余 5%作为质 保金,待保修期 (1 年 )满后 7 日内,无质量纠纷一次性无息付清。 14.3 竣工验收与结算: 在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后,必须在 7 日内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的 7 日内,招标人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以提请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视为工

21、程竣工(如验收不合格以整改后验收合格之日为工程竣工之日)。在工程竣工后保质期内,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无条件修复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必须在 1 个月内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发包人送交中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 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具体工程价款结算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建设厅(财建 20051075 号)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14.4 双方约定的中标人工期延误责任: 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成约定内容,每延误一天工期,招标人对中标人征收 1000 元 /天的违约金。由不可抗力或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15、合同

22、工程量、价格等调整 15.1 工程量调整 ( 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按照实际工程量调整; ( 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的增减,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 。 15.2 单价的调整 单价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符合调整条件,按以下原则(方式)调整: ( 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 ( 2)对于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以上(不含 2%)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0%(不含 10%)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中标人在该项施工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再经招标人和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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