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玉竹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73 号),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陕发20184 号)、 中共汉中市委、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汉发201815 号)和中共花溪县委、花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城发201811号)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
2、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 拍蝇” 结 合起来,把扫黑除 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空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深挖严查、除恶务尽,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以“零容忍 ”的态度,出重拳,下- 2 -重手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决打赢扫
3、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为加快建设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六个花溪”实现 追赶超越 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目标任务通过为期 3 年的不懈努力,将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存量扫净除尽。2018 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 年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 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三、打击重点(一)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
4、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 等黑恶势力。(二)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拢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以强迫交易,寻 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筑工地运输等黑恶势力。(三)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工程建 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的黑恶势力。- 3 -(五)在人群密集区域及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
5、、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 队” 的黑恶势 力。(六)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公共娱乐场所及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等卖淫涉毒的黑恶势力。(七)以非法高利放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及插手经济纠纷的黑恶势力。(八)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四、实施步骤此次专项斗争从 2018 年 1 月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结束,历时 3 年,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1 月至 2
6、月)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按照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各村(社区)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迅速掀起行动高潮;二是广泛动员。在企事业单位、工矿学校、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农村村组和大街小巷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告,敦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形成强大的政策攻势和人民斗争声势;三是搞好培训。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案例汇编,做到基层干部人手一册。由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分级举办业务骨干培训,提升各级干部、政法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能力水平。(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10 月)。一是- 4 -扎实摸排,在党委,政府领导
7、下,由公安机关负责、成员单位配合深入社区,农村村组,出租房屋、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有针对性地滚动摸排,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实行台账式、动态化管理,为精准打击奠定基础。二是执纪审查。纪检部门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 护伞” 问题线索处置,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 保 护伞 ”与侦办涉黑涉 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 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涉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8、的案件可直接提级查处。三是完善机制。对建筑、运输、采矿、娱乐等重点行业领域,协调各相关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完善“ 黑名单制度”,对有涉黑涉恶犯罪前科人员参与的企业,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健全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在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健全校国范黑恶势力工作机制;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加大跟进核查力度,严防其走上黑恶犯罪道路,加强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健全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民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健全村级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对涉黑犯罪中涉及的违纪和职务犯罪问
9、题,完善刑事司法和党纪政纪处分衔接机制;严格有关办案纪律,健全对从事扫黑除恶工作政法干警保护机制。(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各村(社区)- 5 -要对专项斗争进行认真总结。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派出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适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表彰。五、组织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哲、镇人大主席郑英、彤辉派出所所长周刚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党委各委员、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维稳办。各村(社区)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组织调动专门力量开展日常
10、工作。六、任务分工(一)镇纪委、党风廉政办公室。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纪检部门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 问题线索优先处 置,发现一起,查处 一起,一查到底。(二)党政办。摸清软弱涣散的村级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切实加强对村“两委” 换届的组织领导,严格人员标准,明确资格
11、条件,对不选什么样的人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 、涉黑涉 恶等不符合村干都条件的人进入村“ 两委” 班子。(三)宣传办。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使,充分展现县委和县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 6 -报导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四)彤辉派出所。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对涉黑涉悉案件进行全面摸排,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措施实,信息准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加大侦办力度,注意串并研判,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五)司法所。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
12、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教育矫正措施,严防脱管漏管,配合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斗争中的任务,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取证,查询,最大限度挤压黑恶滋生空间。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站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致,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亲力靠前指挥,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确保打出声威,打出效果。(二)密切配合协同,突出工作重点。以中央提出的 10 类黑恶势力为重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
13、,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整治要结合村级“两委 ”换届选举,切实加 强对农村家族恶势力的调查摸排,严厉打击利用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操控“两委” 选举、染指基层政权的违法犯罪。同时,把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和保护群众有机结合起来,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基金,最大限度- 7 -地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三)加强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打击重点和基本要求,震慑违法犯罪,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四)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考评奖惩。把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进行考核,每月通报、每季点评,半年排名,年终考评。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涉黑涉恶案(事)件高发、经整改问题依然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村(社区)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 28 日前书面报送当月总结;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