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您了解多少?问: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长时间?答: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 2018 年初开始,至 2020 年底结束,为期三年。问: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答:这次全国统一集中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主要集中在以下 10 个方面:1.威 胁 政 治 安 全 特 别 是 政 权 安 全 、 制 度 安 全 以 及 向 政 治 领域 渗 透 的 黑 恶 势 力 。2.把 持 基 层 政 权 、 操 作 破 坏 基 层 换 届 选 举 、 垄 断 农 村 资 源 、侵 吞 集 体 资 产 的 黑 恶
2、势 力 。3.利 用 家 族 、 宗 族 势 力 横 行 乡 里 、 称 霸 一 方 、 欺 压 残 害 百姓 的 “村 霸 ”等 黑 恶 势 力 ;4.在 征 地 、 租 地 、 拆 迁 、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等 过 程 中 煽 动 闹 事的 黑 恶 势 力 ;5.在 建 筑 工 程 、 交 通 运 输 、 矿 产 资 源 、 渔 业 捕 捞 等 行 业 、领 域 强 揽 工 程 、 恶 意 竞 标 、 非 法 占 地 、 滥 开 滥 采 的 黑 恶 势力 ;6.在 商 贸 集 市 、 批 发 市 场 、 车 站 码 头 、 旅 游 景 区 等 场 所 欺行 霸 市 、 强 买 强 卖
3、 、 收 保 护 费 的 市 霸 、 行 霸 等 恶 势 力 ;7.操 纵 、 经 营 “黄 赌 毒 ”等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的 黑 恶 势 力 ;8.非 法 高 利 放 贷 、 暴 力 讨 债 的 黑 势 力 。9.插 手 民 间 纠 纷 、 充 当 “地 下 执 法 队 ”的 黑 恶 势 力 。10.境 外 黑 社 会 入 境 发 展 渗 透 以 及 跨 国 跨 境 的 黑 恶 势 力 。问:什么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答: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
4、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5、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问: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案?答:涉黑涉恶犯罪有着明确的法律界限,广大人民群众在开展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斗争中,要注意将民事纠纷、普通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区别对待,不可随意扩大范围、混为一团。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
6、为,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问: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污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问: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答:人民群众向政法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一)拨打政法机关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二)通过政法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三)通过信件或当面向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