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产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第一条:出租地址甲方将 ,建筑面积为 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作为 项目(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房产以实际面积为准。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第三条:租
2、赁保证金甲乙双方商定本房产租赁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该房产整体租金为 元/ 年, (大写: )支付方式为 (年付/ 季付) ,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 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备注: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修缮和装修1、乙方应妥善使用房产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除外)2、乙方因使
3、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房产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第六条: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产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房产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房产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
4、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租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甲方应确保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要的水、电、照明及其它必要的条件和设施。3、乙方租赁该房屋需要自行承担水、电等相关费用。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排污、排水、排烟、空调设施安放的合理位置,并保证乙方安放上述设施不受他人干涉。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6、乙方应遵守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 消防
5、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7、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物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1)擅自改变租赁房产的经营范围;(2)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 30 日以上。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
6、装修损失。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九条:免责条款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第十二条:补充条款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电话: 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