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 年度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资金类型 专项项目 资金名称 司法救助和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资金财政厅主管处 行政政法科 资金属性 延续新增主管部门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管部门编 码 092001项目起始时间 2019 年 1 月 1 日 项目终止时 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单位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管部门联 系人 李洪涛主管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 6158153主管部门联系人手机 13945901352资金总额: 2001.一般公共预算: 小计(合计):2002.政府性基金: 小计(合计):项目资金申请(万元)3.其他资金:设立的背景和依据开展国家司
2、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管理制度、办法及相关部门职责1.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10 号),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是在当前法律制度尚未建立的特殊时期,为解决刑事被害人特殊困难而采取的
3、一种过渡性安排,既不同于国家赔偿,也有别于现行其他的社会救助,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2.关于建立完善黑龙江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黑政法字201537 号),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3.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尽快建立市县两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通知(黑政法200719 号),一部分属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案件,由于没能实施一定财力的司法救助,致使当事人长期上访,案件久拖不决。主要包括:由于刑事犯罪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因案件无法侦破或案犯被法院
4、判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而又无实际赔偿能力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的;政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一定过错或瑕疵,但当事人根据法律、政策无法取得国家赔偿又确需救助的;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长期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反映问题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法律途径难以解决的。4.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大庆市财政局关于的修改意见(庆政法联发20091 号),司法救助对象为市公安局(包括各城市公安分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办理终结的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仅限于自然人。近年资金安排额度、使用方向和成效1.近年资金安排额度:2016 年安排资金 200 万元,2017 年安排资
5、金 200 万元,2018 年安排资金 200 万元;2.使用方向:主要用于司法救助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3.成效:规范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彰显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帮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用于最需要救助的对象,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本年度资金分配计划 本年度安排资金 200 万元。年度总体目标解决刑事被害人的特殊困难,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数量指标 1 救助严重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数量 20 人数量指标数量指标 2 司法救助案件数量 20 件质量指
6、标 1 当事人同意息诉罢访率 100%质量指标质量指标 2 司法救助案件结案率 100%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1 审核发放司法救助 半年/次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1 根据案情及家庭情况确定救助金额 0.5-5 万元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有效解决环境效益指标 环境效益指标 1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1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执行 健全有效年度绩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1 受益群体满意度 95%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019 年度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资金类型 专项项目 资金名称 信息
7、平台终端通讯费财政厅主管处 行政政法科 资金属性 延续新增主管部门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管部门编 码 092001项目起始时间 2019 年 1 月 1 日 项目终止时 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单位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管部门联 系人 李洪涛主管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 6158153主管部门联系人手机 13945901352资金总额: 12.121.一般公共预算: 小计(合计):12.122.政府性基金: 小计(合计):项目资金申请(万元)3.其他资金:设立的背景和依据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省、市、县
8、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综治及相关职能部门系统全部覆盖并互联互通。管理制度、办法及相关部门职责1.黑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关于建设应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通知(黑社综办201413 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通过终端进行信息采集后,在系统平台“9+X”模块上进行传输和应用,有效掌握基础信息。同时,整合综治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信息,通过关联比对、数据交换,实现社会服务数据资源共享。2.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数据整合暂行规定(黑社综办201517 号),整合综治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人、事、物、地、组织等信息。各
9、地建设完毕的综治信息系统要主动与省系统对接导入。3.黑龙江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黑社综办20171 号),将综治信息平台、视联网系统与综治中心建设相统一、想整合,按照国家标准与规范,与综治中心建设需求标准相结合,达到整体推进,全面共享。4.大庆市综治办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庆社综办发20173 号),综治信息平台是以社会治理相关“人、地、物、事、组织”为核心要素,全面整合职能部门与基层组织的管理服务资源,构建一套纵向覆盖市、县(区)级、乡镇(社区)和村(居)的四级综治工作部门、横向连接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应用平台。系统对社会治理重点要素的动态管控、群众矛盾纠
10、纷的联合调处、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提供先进的信息化支撑,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实践。近年资金安排额度、使用方向和成效1.近年资金安排额度:2016 年安排资金 15.12 万元,2017 年安排资金 15.12万元,2018 年安排资金 12.12 万元;2.使用方向:主要用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3.成效:市、县区、乡镇(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系统全部覆盖并实现互联互通。本年度资金分配计划 本年度安排资金 12.12 万元。年度总体目标继续保持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荣誉称号;全市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得到提高,有效掌握基础信息,实现社会服务数据资
11、源共享。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数量指标 1 移动终端连接数量 56 个数量指标数量指标 2 PC 终端连接件数量 80 个质量指标 1 终端使用率 100%质量指标质量指标 2 信息资源共享率 100%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1 信息平台正常运行率 100%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1 项目预算控制数 12.12 万元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 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 有效提升环境效益指标 环境效益指标 1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1信息平台正常使用年限 全年满意度指标 1 使用人员满意度 90%年度绩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 2
12、 平安建设满意率 80%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019 年度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资金类型 专项项目 资金名称 “平安大庆”建设工作经费财政厅主管处 行政政法科 资金属性 延续新增主管部门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管部门编 码 092001项目起始时间 2019 年 1 月 1 日 项目终止时 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单位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管部门联 系人 李洪涛主管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 6158153主管部门联系人手机 13945901352资金总额: 20.611.一般公共预算: 小计(合计):20.612.政府性基金: 小计(合计):项目资金申请(
13、万元)3.其他资金:设立的背景和依据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就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打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用于社会稳定工作,提高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水平,特别是重要敏感时期和临时性、突发性事件维稳工作。管理制度、办法及相关部门职责1.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一九九一年三月二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
14、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2. 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厅字20168 号),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3. 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5 年 10 月 22 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研究部署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监督指导实施; 检查考核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组织开展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治安
15、防控体系建设,协调处理本行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 调查研究,交流信息、推广经验,决定奖惩事项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奖惩建议。4.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厅字201644 号),健全层层负责、横向联合,责权明晰、各负其责,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5. 省综治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黑社综201611 号),切实保证各级综治机构的基本支出需要。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签订。7. 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16、的实施办法(庆办字201765),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基本目标是防控社会风险、服务工作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8.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0928 号),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体系和创新治理手段,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在基层,全面夯实我市长治久安的根基。9.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公共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10. 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庆办发200949 号),对实施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做到先期评估、先期预防、先期化解。近年资金安排额度、使
17、用方向和成效1.近年资金安排额度:2016 年安排资金 26.66 万元,2017 年安排资金 20.61万元,2018 年安排资金 20.61 万元;2.使用方向:主要用于全市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3.成效:10 个县区平安建设全部达标,大庆被评为全省优秀平安地市。本年度资金分配计划本年度安排资金 20.61 万元,其中:1.办公费 8.31 万元;2.印刷费 9.85 万元;3.差旅费 2.45 万元。年度总体目标全市县区平安建设达标率 100%,公共安全感达 90%以上,平安建设满意率达 80%以上;全市社会平安稳定,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级
18、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数量指标 1 考核平安县区 10 个数量指标数量指标 2 考核成员单位 22 个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1 平安建设达标率 80%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1 社会治安稳定时效 全年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1 项目预算控制数 20.61 万元年度绩效指标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 标 经济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 公众公共安全感 90%环境效益指标 环境效益指标 1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1信息平台正常使用年限 全年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1 平安建设满意率 80%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019 年度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资金
19、类型 专项项目 资金名称 执法监督及涉法涉诉信访专项经费财政厅主管处 行政政法科 资金属性 延续新增主管部门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管部门编码 092001项目起始时间 2019 年 1 月 1 日 项目终止时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单位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管部门联系 人 刘欣欣主管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 6158153主管部门联系人手机 13351755775资金总额: 7.591.一般公共预算: 小计(合计):7.592.政府性基金: 小计(合计):项目资金申请(万元)3.其他资金:设立的背景和依据指导推进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大庆建设及“法治建设年”活动,
20、成立全市作风整顿政法专项组,组织人员对市县区政法部门工作作风、办理案件进行督导评查;对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专案调查、专项巡查、调研指导。对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信访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上访群众进行人文帮扶和教育稳控等。管理制度、办法及相关部门职责1.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 号),加强对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领导,帮助政法机关协调解决困难帮扶、教育疏导、案件出口顺畅等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2.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
21、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督查范围,采取有针对性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效。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3.关于转发的通知(黑政法字201144 号),以综合和日常考评为主要方式,以考评结果运用为关键环节,建立执法办案考评机制,改进执法办案考评工作,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4.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51 号),重点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宏观协调等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研究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政策,研究解决影响改革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
22、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评查机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巡视,进行集中整治,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评价制度,综合运用考评结果。5.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黑政法字201438 号),做好总结移交案件的协调工作。6.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字201613 号),负责本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督导检查,纳入对下级机关的目标管理考核。大力推进案件评查,有针对性地指导办案部门纠错补瑕,推进信访事项的办理。7.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庆政法发20105 号)
23、,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有效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8.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庆政法发20099 号),做好领导接访、领导包案、有理访问题解决、无理访确认、打击处置、信访人稳控、信访责任倒查追究、司法救助、到省进京上访人的衔接处理、信访听证、信访督办等工作。9.关于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庆政法联发20133 号),对市、县区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近年资金安排额度、使用方向和成效1.近年资金安排额度:2016 年安排资金 12.5 万元,2017 年安排资金 7.59万元,2018 年安排资金 7
24、.59 万元;2.使用方向:主要用于全市执法监督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3.成效:政法各部门办案规范严格,政法干警工作作风公正文明,信访秩序稳定。本年度资金分配计划本年度安排资金 7.59 万元,其中:1.办公费 2.15 万元;2.差旅费 5.44 万元。年度总体目标对市县区政法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促进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跟踪督办,引导群众合法诉求,切实维稳群众合法权益和信访秩序。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数量指标 1 评查政法部门数量 20 个数量指标数量指标 2 接待信访群众数量 50 人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1 政法部门规范办案
25、率 90%质量指标 2 进京非正常上访量 有所下降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1 执法评查监督时效 全年年度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1 项目预算控制数 7.59 万元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政法部门不文明执法行为 有所减少环境效益指标 环境效益指标 1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1 规范执法制度执行 健全有效满意度指标 1 政法部门满意率 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 2 诉求群众满意率 85%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019 年度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资金类型 专项项目 资金名称 综治视联网建设租赁费财政厅主管处 行政政法科 资金属性 延续新增主管部门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管部门编 码 092001项目起始时间 2019 年 1 月 1 日 项目终止时 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单位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管部门联 系人 刘欣欣主管部门联系人 6158153 主管部门联 1335175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