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振兴战略的认识与实践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且做出具体的路径安排和政策抉择,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党中央长期关注三农问题所作出的战略性选择,而且这一战略不仅仅局限于就三农问题去解决三农问题,而是将三农问题上升为乡村振兴的战略高度,在以往政策措施和实践成果基础上的凝结与升华,使以往的政策措施相互协同,与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机地融为一体,所以实施乡村振兴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三农政策措施,以及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建设和特色小镇建设等改革发展所积累的经验基础上作出的战略抉择,所以怎样将中央的战略决策落实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也就是采取怎样的措施实现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的目标。
2、乡村振兴首先要解决的是农民的钱袋子问题,也就是要让农民富裕起来。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因为只有产业振兴才能够带来农民收入的提高,增强农民消费能力。从以往的经验看,农村产业选择基本上离不开种养加,自从有了特色小镇才开始摆脱种养加模式,探索休闲旅游度假等产业模式,但是仍然没能脱离乡村禀赋的局限拓展更广阔的产业空间,原因就在于乡村缺乏吸引产业资本的投资环境,特别是产业成长所需要的后勤保障和服务体系,再加上人力资源素质较低,配套设施不健全,物流成本较高,由于农村生活质量不高,社会保障水平低,职业发展前景暗淡,使资本和人才缺乏向乡村流动的积极性,所以投资乡村的投入产出比较小,从而减弱了产业
3、资本投资乡村的冲动。正因为如此,在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建设中无论是官方还是学界都在强调产业的核心地位,却忽视了产业扎根甚至成长的基本要求和条件,进而始终没能有效打开摆脱自然禀赋的产业空间。其次吸引产业资本的基础和条件就是与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各项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不仅限于水电气,还包括后勤保障和服务体系。比如产品运输仓储原料采购便利性等。工业生产需要大量工人还有管理人员,所以医疗服务、教育培训等就要随之跟进。同时还要改善人居环境。人居环境应该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条件,现在的乡村在垃圾处理、农作物存储、能源使用、空间布局等方面还处于相对原始的状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就要对乡村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乡村
4、规划面积有限,多在几平方公里的范围之间,所以不可能像城市那样非常明显地划分各种功能区的边界,而是在较为有限的区域内容纳比较齐全的所需功能,这就要依据乡村的自然特点可以一村一规划,也可以将毗邻的几个村统一进行规划。再次是乡村振兴的突破或者说关键问题是要在体制机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国乡村的经济大多还是以农业为主,二三产业发展不够充分,对乡村企业的管理多为粗放式的,随意性很大。特别是外来资本对当地乡风民俗不了解,而现代企业与乡风民俗环境下的本土企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所以必然的带来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如何防止县乡陈旧的经济体制向乡村延伸,就必须对乡村经济体制进行预先设计。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出乡村振
5、兴战略时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说明中央高层对乡村治理体制有不同于城镇体制的考虑。从现实情况来看,乡村振兴首先要破除阻碍各路资本和技术人才向乡村流动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真正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给各路资本以更大的腾挪空间。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不仅仅在于商事制度改革和压缩审批事项方面,更重要的是避免政府随意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特别是名目繁多的检查调研等。乡镇机构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体制机制要求进行适应性合并机构,精减人员,原则上应该大幅缩减经济管理职能,做好商事服务就行了,把更多精力用于社会管理,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方面。而
6、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应该在政府主导下着力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方式,合理确定自治边界,创新自治的方式方法,使自治合理有效。以我们的理解,自治就是村民自治,而村民自治组织就是村委会,法治是国家法律法规,行事主体是政府,而德治则是农村世俗社会长期形成的乡风民约。中国乡村本来就是存在了几千年的世俗化社会,现代社会由于政府过度介入破坏了世俗结构,失去了自治能力,而由政府替代,改革开放以自治为特征的村委会由于丧失世俗基础而变得畸形,如何恢复乡村世俗社会自治能力是改革的关键。传统是应该被遗弃的,当然也不应该不加改进的保留,而应该保留传统世俗结构的时候,怎样注入新的现代元素,从而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中国帝制时代并不主张皇权下移,也不主张皇权漫无边际,皇权与世俗之间有一适当边界,为了减少民众负担尽量减少财政开支人员,用示范而不是用行政去管理乡村,这些经验虽然是近代以前农业社会的产物,如果加以批判性利用,并不难与现代政府管理接轨。村委会与世俗社会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会极大减少财政开支,政府管理更加有效,减轻农民负担,发挥乡村宗族世俗管理的自发性自律性。其实在有些农村,除了村委会,背后的宗族世俗力量仍在发挥作用,那么为什么不把他们整合起来,却让他们对立呢。对立的结果是村委会的决定无法惯彻并得到执行,而宗族世俗力量又无法公开发挥作用,本来应该有的协同效应却互相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