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伙 投 资 协 议 书一、共同投资人资料甲方:_身份证号: 乙方:_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 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三方共同出资经营 ,达成如下协议。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及分红共同出资人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为经营项目的法人、管理人并管理所有股份,甲方独立拥有月工资。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 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成本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
2、各项管理费及共同体投资经营体内折旧耗损,是为当 纯利润。红利按每 纯利润之金额 %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 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 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丙方实时监管,每 核算签字后,分红。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经营项目承担责任。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四、事务执行1.共同投
3、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 一次);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五、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不允许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员进行转让及赠与股份(共同投资经营体中为激励奖惩员工所产生的赠与股份,首先得到共同投资人的统一决
4、定方可,赠与股份不得超过共同投资经营体总股份的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并得到其他共同投资人的一致商议决定。六、其他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共同投资经营体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共同投资人在签订合伙投资协议并交纳于甲方投资款项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如遇共同投资体不能正常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5.甲方 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在银行的共同投资款项的剩余存款证明、共同投资体内员工工资发放
5、清单、杂项支出清单。甲方在处理对外官方事务时,如若涉及共同体大额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甲方在处理涉及共同体对外私方的小额经济支出时,应以个人工资项里自行支出,无需向共同投资人汇报。七、违约责任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三方共同投资人严格遵守本合伙投资协议书中的条款,如有违约不予退还共同投资体中的投资款项并没收应有全部股份,如产生异议可将本协议提交当地所属法院予以仲裁。八、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叁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 :_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_身份证号码: 丙方(签字) :_身份证号码: (注:每份协议背面附共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协议之日既是交纳投资款项之时)签约时间:2017 年 月 日